第七十四章 生而為人,請務必善良(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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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眾誠娛樂簽約的時候,那王婷為了表現誠意,確切的說因為擔心周山在背後盯著,所以分成是三七。
但那個時候杜飛可並沒有經紀人,談的合約基本上沒坑就行了,其它方方面面條條框框的並沒有限制死。
可這一次不一樣。
趙一一是真的逐條逐句的進行討論的。
這首歌曲的版權是在杜飛這裡,寇藍可以有這首歌曲的使用權,但使用句僅限於發行新歌,如果回頭她要用這個歌商演的話,那麼關於授權自然就要重新談了。
其次就是分成了,一開始其實鯤鵬娛樂咬死的是五五分成,公司不管那麼多,他們寧願不要這首歌也不能先賠錢。
合著公司宣傳一波,最後這首歌掙錢了,然後你拿七我們拿三?
我們拿著這首歌去參加節目或者商演還得再給你們一份錢。
咋地??
把我們公司當做慈善的了嗎??
可一來,寇藍認準這首歌了,她表示自己的分成不要了,不僅僅她的不要了,經紀人的提成也不要了,就以這換回了公司的讓步。
可哪怕如此,鄭森依舊並不太滿意。
很簡單,登科以一首《差不多姑娘》成為了所謂的‘科媽’並不能讓鄭森就無條件信任他。
身為藝人總監,鄭森還是有音樂欣賞水平的。
《海底》這首歌怎麼說呢?
太小眾了。
民謠本來就小眾,而且鄭森覺得這首歌有點無病呻吟的意思,編曲太過於壓抑,歌詞又太過於不正能星。
大家聽歌是圖一樂。
誰特麼願意聽一首敗心情的歌??
恰恰如此,鄭森本來就不怎麼滿意《海底》這首歌,一聽那登科經紀人的條件,這不是把自己當冤大頭嗎??
最終,鄭森答應了下來,不過他說的很明確,10月公司沒有多少資源給你們。
更何況寇藍籤的新人約明年就到期了,而且公司給的意見是:毫無任何潛力,不需要再續約。
一個歌手,三年都沒有撲騰出一點水花。
還要啥腳踏車??
“太過分了。”
衛麗本來還覺得鄭總是個好人,又讓用2號錄音棚,又表示錄完歌會聽聽進行安排資源的。
結果就這??
“我都不氣,你氣什麼??”
寇藍微微搖頭說道:“靠自己。”
“難啊,藍姐,公司明確說了10月的宣傳資源沒有我們的。”
衛麗有些苦笑的說道。
“船到橋頭自然直,更重要的是我相信《海底》的質量,屆時如果《海底》表現出潛力時,公司肯定會加大資源的。”
寇藍自信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