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不是我乾的(第1/2頁)
章節報錯
劉樂雲再次提審了王威。
“回想一下,你到底把兇器都放到哪裡了?”
在看守所蹲了一天,王威已經變得鬍子拉碴,整個人十分地頹靡。
“我不是說了嗎?所有的東西我全部用床單包好,扔進河裡了。”
“問問他,床單裡都包了什麼?”王甄在審訊室外,看著裡面的王威,對著耳機講到。
“你床單裡都包了什麼?”
王威有些不耐煩,但還是回答道:“兩個枕頭,我殺人的時候穿的衣服。”
“還有其他的嗎?”
“或許有吧,我想不起來了。”
王甄看著王威,心裡突然有個疑惑:既然王威都已經把”殺人當天穿過的衣物全部都扔掉了,為什麼會對三天後穿著的褲子上沾到的血跡而心虛。
王威看上去,並不是一個會這麼輕易心虛的人。
而且他一直沒有正面回答到自己的殺人兇器,這讓王甄心裡再次懷疑起來。
“問一下他,跟他老婆關係怎麼樣?”
聽到劉樂雲又提到寧晨,王威的神情有一絲的恍惚,隨即變得不屑起來:“還能怎麼樣,自從發現我跟丁園,她就天天在家鬧,要不是因為她……我怎麼能走到這一步。”
但說這句話是,王甄只感受到了王威無盡的悲涼,並沒有前一天見到他的時候那樣的浮躁。
“這麼說,你跟你老婆關係一直不是很好?”
王威不置可否,只是說到:“兩個人都互相看了二十多年了,早該煩了。”
“你再回想一下,作案當天,你穿的究竟是什麼衣服?”
“我忘了,當時特別慌,我裝好就都扔了,你們一直反反覆覆問這個,到底是為什麼?”
“你最好仔細想一下。”
王威不大理解,但是有可能這一天的經歷讓他筋疲力盡,思考了半天,突然想到了什麼:“啊,我好想穿了個皮衣,是去年我老婆過年的時候給我買的,沒錯沒錯,就是這個,不然你們去我家找一下,沒有的話……”
劉樂雲一臉不耐煩地合上筆記本:“早交代不就完了!費這麼大勁。”
說完他就走了出來。
王甄顯然也在一瞬間對王威失去了興趣,也沒興趣聽他們夫妻間的鬧劇。
回到辦公室,王甄囑咐劉樂雲可以準備結案了,現在兇器雖然沒找到,但是現場的腳印在經過證實後確認為王甄的鞋印,在腳印的一側,殘存了一塊特別小的花紋,這花紋不常見,在調查了王甄的鞋櫃之後,發現了和這個花紋吻合的鞋子,而且現在王甄已經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供認不諱,加上寧晨的目擊證詞,已經足夠定刑了。
想到丁園,王甄嘆了口氣,兩個閨蜜都曾經做過一樣的事情,最終還也都落的了同樣的不得善終。
“隊長,要不要叫哲宇他們回來。”劉樂雲問道。
這小夫妻倆都是外地人,調查起他們的背景來還真的是不容易,雖然王威有個小的廣告公司,但是寧晨一向不插手他的事業,所以大家都對他們不是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