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嫌疑人自首了(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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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快的發現屍體?
為了什麼呢?屍體不是越晚發現對兇手越安全嗎?
大家一時都陷入了沉思。
“對了,隊長,剛剛有個線索我忘記說了,在現場的廚房水槽裡,我們發現一隻盛過血的瓷碗,不排除客廳內大量血跡被人為潑灑過。”
“哈?”
王甄和路籌一起抬頭,什麼情況,就在他們覺得兩件案子可能真的沒什麼關係的時候,怎麼突然又一棒子打回原點?
“咚咚咚”
會議室的門突然被敲響,大家齊刷刷地往外看去,一名警員快步走來跟王甄彙報:“王隊長,有人來自首,說自己是雙十一案的兇手。”
“把人提到審訊室,我這就過去。”
王甄立即起身過去,特意繞到辦公室,看著林溪還睡的安穩,鬆了口氣,然後揮了揮手,路籌不情不願地走過來:“怎麼了?”
“我訂了外賣,留的你名字,差不多半個小時到,完了你把她叫醒吃飯,順便提醒她吃個藥。”
說完便立馬把鑰匙塞給路籌跑了,生怕路籌反悔似的。
但路籌根本連答應的機會都沒有,站在門口看著手裡的鑰匙頗為無語,最後嘆了口氣,便先回了自己的辦公室。
一進審訊室,劉樂雲就吃了一驚。
自首的人竟然是403的女主人,寧晨。
寧晨身上有種典型的家庭婦女的氣質,微胖,穿著樸素,扎著一個不算整齊的中馬尾,絞在一起的手很粗糙,眼神疲憊泛紅,不敢抬頭直視劉樂雲和王甄的眼睛。
“你說你要自首?”王甄問道。
寧晨低著的頭更低,她點點頭。
“你要自首什麼案子?”
寧晨的肩膀開始顫抖起來,許久沒說話,就在王甄和劉樂雲等的都有點不耐煩的時候,寧晨下定決心似的抬起頭:“我要自首,是我殺了丁園,殺了那個狐狸精!”
寧晨今年36歲,但是和丈夫王威認識已經超過了20年,王威還在高中的時因為父母離異,他跟著父親搬到了寧晨家所在小區,並且轉入了寧晨的學校,兩人還是同班同學,一來二去,兩個人的關係越來越好。
但是兩個人的關係很快被寧晨的父母發現,堅決不同意二人來往,王威家境很差,學習也不好,但是寧晨可是有希望考入985的,結果寧晨不聽父母的話,堅決跟王威在一起,而且大學兩個人還一起報到了鄴城的一個普通三本,為此事寧晨跟家裡斷了來往。
之後,畢業結婚生娃,簡直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曾經的才女成了一個全職的家庭主婦,很快熬成了“黃臉婆”。
但是寧晨不怕,自己陪著王威白手起家,度過了多少艱難的日子,王威不會拋棄她的。
然而他們在一起二十多年的情誼,終究還是出現了裂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