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章為何苦難(第2/3頁)
章節報錯
西岐法律規定,平民盜竊財物被抓,因盜竊財物價值不同, 處以鞭刑以及示眾之刑,時間在三日到七日不等。
這個刑罰不算多重,但是可以達到廣而告之, 並且令偷盜者羞愧的效果,故而西岐城中, 夜不閉戶。
然而現在, 伯邑考見到了這條他親自編寫的律法,在另一處西岐的土地上,另一種用法。
原本寬仁的律法,此時看來卻又是這樣的殘酷。
鞭刑和示眾之刑, 本該各選其一, 但因為量刑不明,故而被同時並罰。
三日到七日不等···或許就直接以最重的七日來算。
伯邑考站在石柱下,抬頭看著那一張張枯瘦的面孔。
他們眼中已經沒有了活的期望,就像已經都是一具具的屍體。
或許他們比伯邑考更清楚, 等在未來的會是什麼。
地位不均衡的前提下,任何所謂法律的約束, 都可以是單向性的。
“我告訴過你們的,不要再繼續···我明明告訴過你們的。”伯邑考看著這些出賣他的人,痛苦和懊惱,卻在蠶食他的內心。
他突然有了決斷!
他要公佈自己的身份,然後解救他們。
即便是名聲留下汙點,但這畢竟是二十條人命。谷菔
啪!
一塊石頭,惡狠狠的砸在了伯邑考的腦門上。
鮮血瞬間就流了出來。
向著伯邑考砸石頭的是一名不過十歲的少年。
而少年的身後,還有一些老人和孩子。
他們手裡,也拿著石頭。
“砸他!”一聲喊叫後,更多的石頭朝著伯邑考飛來。
伯邑考狼狽躲閃,但因為身體虛弱,而依舊有大量的石塊未曾避開。
他不僅被砸的鼻青臉腫、頭破血流,身上也有多出淤青。
若非身體基礎強壯,只怕都已經被砸斷了骨頭,傷到了內臟。
狼狽的跑向不遠處的樹林,伯邑考深一腳、淺一腳的逃著。
毫無疑問,曹柘給他的一月考驗,似乎失敗了!
他沒能很好的融入到這裡的平民之中,反而成為了他們痛恨的物件,反而讓自身變成了一個盜竊卑劣之徒。
坐在山坡上,伯邑考的身體滿是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