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對他的幾個寶貝閨女來說……大灰狼?

能吃嗎?好吃嗎?怎麼吃?

連小貝爾納都不信這個。

她們壓根不怕危險。

“不要!”凱斯堅決的反對:“我們要親自報仇!!!”

“對!報仇!!!”

“自己的事,應該自己做。我們創的禍,就應該自己解決。爸爸和媽媽都這樣教我們的。”能說的這麼有條理,自然只有聰明的艾瑪了。

有時候孩子聰明瞭也不是什麼好事……

唯一沒說話的莉茲則用一種很決絕的眼神看著他們……麻蛋,這是不讓她去,就死給他看?

凱這人心腸極硬,要是沒有他幾個閨女摻和,凱才懶得管莉茲死不死,你敢犟,我就敢把你關起來。

事實上,但凡在刑警裡時間幹長了的,就沒幾個心不硬的。

在以前刑警隊裡,凱經受過不少案件。真正說犯人天生壞蛋,就是衝著犯罪去的人,其實很少……大多數犯罪,其實都是一時衝動,或者逼不得已。

比如他就遇到一個案子,是家暴殺人案。女人長期受到家暴,也報警了,警察處理了不知道幾次,可男的屢教不改。然後女的受不了了,就離婚,結果離婚之後男的不依不饒,於是女人一不做二不休……女人為了不坐牢,於是就處理了屍體。

可到底不是專業,碰到專業刑警,自然就露出了破綻。

他還記得,女人在審訊室裡,哭泣的質問他們,她做錯了嗎?

那個人就是畜生!

不殺他,她的孩子,她的家人都要一刻不得安寧。、

警察為什麼不管?

可法律就是法律,殺人就是殺人。

凱難道能放她一馬?雖然凱在內心深處是同情她的,甚至覺得她沒錯。

可問題是他覺得有用麼?

法律就是法律!

做這一行要是心不硬,幹不長的,凱自己就見過受不了內心煎熬轉崗的。

凱能夠安安穩穩幹十幾年,心理素質絕對過硬。

除了對自己的幾個閨女。

凱還在堅持。

可最後凱發現,他能堅持,他的耳膜堅持不住了。

幾個孩子,還是姑娘,那尖叫起來,簡直要命。

巡警來家裡都來了三次,因為有人報警,說聽到小孩子的尖叫和哭聲……這種事別說放在美國,就是放在中國,鄰居也會報警。

最後家裡幾個大人都被折磨的夠嗆,無奈之下,凱只能讓步。

他同意幾個人報仇,但需要在他的眼皮子底下。

幾個小姑娘也吵累了,畢竟一邊哭,一邊尖叫其實很累人的。

沒辦法,只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