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一十八章:虎沒來,來了更可怕的(求月票!!求訂閱!!求推薦)(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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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
“誒?你怎麼跪下了?!!!”凱斯剛剛說出了一個自認為很棒的主意,結果一扭頭乞丐王就跪在了自己的面前。
“大小姐!咱知道,咱們不是一樣的人,可您也不能這麼坑我啊!”驅虎吞狼之計的確是乞丐王沒想清楚,可被凱斯那麼一提醒,立刻明白了,自己的想法有多無稽。
可沒想到,轉頭這位大小姐想出了一個更加炸裂的主意……讓凱的姑娘們都來。其他人或許不太清楚美少女特工隊是個什麼成色,可乞丐王清楚啊。就是一幫大小姐集合毆打幫派分子的罪惡團伙。
無法無天到極致的那種。
其實超級英雄之中除了極少數,其他人都是不會殺人的。比如最出名的夜魔俠和閃電俠,他們都不會殺人。夜魔俠只會把人揍的昏倒,閃電俠只會讓人失去反抗能力。再比如三女俠,她們也很少很少殺人,甚至可以說,大多數時候,碰到這些超級英雄,很多犯罪分子並不太會害怕。
了不起就進祠堂……當然更多的情況是,他們並不會進監獄,反而會大搖大擺的走出來。
然後民眾繼續責怪政府和司法系統,你們這些只會浪費納稅人錢的混球,那些罪犯明明有罪,你們為什麼要放了他們?!!巴拉巴拉之類的。
為什麼司法系統,都討厭超級英雄。
這就是原因。
司法系統是有規則的,沒規則,那就不叫司法系統了,而是叫做私刑系統。可超級英雄制服了犯罪之後,就不管了。證據呢?證物呢?
這些東西大多時候都會被破壞的一乾二淨!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一次發生在洛杉磯的銀行劫案。那是一個流竄團伙,多次作案,但從未被抓住。這一次他們剛剛準備打劫,結果被閃電俠遇到了,於是上去一通兵零乓朗一頓揍。
然後將他們交給警方。
警方抓住了他們,然後提告。
結果別人找了律師,幫他們打官司。
律師也是個牛人,直接打無罪,甚至反過來起訴檢方和警方,要求賠償。
原因很簡單,你們怎麼證明他們是打劫?
他們只是一群路過銀行的無辜市民!
什麼,你說武器上面有指紋?首先,在銀行外面持有武器,雖然違法,但並不算搶銀行,在他們還沒進行搶銀行這個動作之前,他們都是無辜的。
警方和檢方只能以非法持有武器起訴他們,而不是以搶劫罪起訴。
另外,律師申請所有證物都不合法!要求當庭不能接受那些物證!
原因很簡單,誰能證明這些武器就是他們的!
上面有他們的指紋啊!
有指紋!
那好,然後律師拿出了一份錄影,上面是閃電俠制服一個罪犯的過程,在過程中,幾乎一瞬間,那個罪犯就被膠帶給綁起來了。
然後律師說,這就是閃電俠的速度。
那麼我是不是可以合理懷疑,這是閃電俠栽贓我的當事人!因為他能做到。
有人說這不對啊,閃電俠怎麼可能做這種事。
律師有話說了,那不是我的問題,而是警方的問題!
律師在法庭上提出合理猜測,要是有漏洞,那對不起。警方必須給出合理的解釋,要不然,法庭就必須不受理。
這是沒辦法的。
美國屬普通法法系,訴訟程式奉行當事人主義,法官一般充當消極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也就是遵循疑罪從無原則,當然,這裡說的是法官的角色,陪審團就相對要自由的多,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想法來定罪,他覺得你有罪,你就有罪。可律師要做的就是在法官這一層面就攔住,不讓不利的證據和證言流到陪審團的手上。
(民事案件也不能適用疑罪從無)
這個律師就很雞賊,直接將證物和證詞全部打掉,陪審團不能依靠這個來定罪。那麼還能依靠什麼玩意來定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