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既然你不願意說,那我只好把你交給警察了。對了,聽說了麼?接受你們案子的人是凱。對,就是那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警探。”

惡魔警探是凱很古早的外號了,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凱有過這麼個外號。

當時凱剛剛還剛剛來紐約,幾次大行動下,殺傷太多了。以至於紐約那些媒體開始渲染凱是個暴力狂,不尊重人權。

倒不是他們真的討厭凱。

媒體而已,凱做的那些事,和他們有個屁的相關,他們只是為了博人眼球而已。

可凱這人不吃虧啊,於是暗中給了那些媒體一個狠的!

直接威脅起媒體了。

很多人以為媒體是無冕之王……呵呵,傻瓜才信。

真正的王永遠是資本,剛好凱手中就握有韋恩財團和斯塔克財團兩大殺器!

媒體也只能低頭服軟。

很快關於所謂惡魔警探的報道就消失的無影無蹤。

加上聯邦政府的幫助。

凱不管在紐約幹了什麼,都沒有所謂的美利堅‘良心’站出來對他進行抨擊。倒不是真的沒這種人,而是他們說的話,沒人聽到。為什麼,因為媒體壓根不報道!

他們的聲音傳不出去!

既然沒人聽到,那自然是沒人說。

在資本、政府的強力壓制下,凱這個名頭普通人知道的並不多。

但還是有人知道。

誰呢?

那些黑幫罪犯!

他們才是最感同身受的群體啊!

黑幫不是沒想過利用媒體,特別是那些黑人幫派,他們想要利用所謂‘歧視’大棒來制裁凱。

可問題是所謂的民權運動,在美國從頭至尾都是一項生意!

他們敢針對凱,那就意味著他們會失去資助,會失去媒體資源,會失去政治資源!

那個所謂黑人民權組織會因為這個而和凱針鋒相對呢?

然而越是這樣,那些人就越害怕凱。

惡魔警探的名頭也就越深入民心。

傑克當然害怕!

他知道自己不能落到凱的手裡,因為他很清楚那意味著什麼。

“我們真的要把他交給韋恩先生?”小蜘蛛終於緩了過來,他捂著肋下,一瘸一拐的走到馬特身邊。

他不是對凱有什麼意見,而是……年輕人嘛,總是喜歡出風頭的。他覺得他們既然抓到了,完全可以自己查出來,然後再讓警察收尾,這樣不是更好?

不是惡意,單純是想這麼做而已。

“不,交給警察是最好的選擇。”馬特卻說道,他踢了踢傑克手上的拳套,指了指那些還在躺在地上,呻吟不止的幾個混混:“證據確鑿,我們的工作算是完成了一半。他想下輩子從牢裡出來,就必須和警方合作。不然就準備一輩子爛在牢裡。”

持有並使用外星非法武器,加上教唆搶劫,以及殺人未遂。

這加在一起,足夠聯邦法院判他個一百幾十年了。

聽到這裡,傑克更是接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