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他們其實並不是很害怕警察。因為警察是要將程式的,比如他們這間車行,雖然做的是走私生意,可明面上可是合法生意,警方想進來,可以,拿搜查令來唄?

只要有錢,找個律師,就能給警察找一堆麻煩。

像這樣,沒有警告,沒有搜查令,就直接開槍闖進來,誰特麼見過?也難怪小弟被嚇的半死。

亞伯蘭臉色變得更難看了。

媽的,連規矩都不要了。這說明警察已經瘋了。事情大條了。

作為老大,亞伯蘭自然比小弟見識廣一點。他很清楚,警察之所以敢這麼幹,那就說明,這次襲擊警局,已經讓紐約警察徹底怒了。他們要報仇!

至於規矩?

呵呵,還真以為美利堅是法治社會?想什麼呢?

在這種情況下,規矩頂個屁用!整個紐約司法系統,都不會在這種時候站出來給他們這些黑幫發聲,那些司法機關又不傻,在這種時候站出來為他們這些黑幫和警方作對,那不是把全紐約警察的仇恨值往自己身上拉嗎?

要真有這種捨己為人的傻瓜,亞伯蘭真不介意給對方送錦旗。

亞伯蘭張張嘴,打算讓所有人拿起傢伙抵抗。可話到了嘴邊,怎麼都說不出來。媽的,警察這會兒不講規矩,直接殺進來,那絕對是做好了萬全準備的,這會兒叫人出來和警察火併……除了把罪名抗的更瓷實之外,好像沒有任何好處,甚至可能讓警察痛下殺手,把他們給直接擊斃了。

所以猶豫再三,亞伯蘭決定投降……

不過,他貌似說晚了一點。

就在亞伯蘭帶著亞歷克斯和幾個小弟舉著雙手走出辦公室的時候,他在外面的小弟已經死了一片……

他們剛剛走出辦公室,就被一群全副武裝,打扮的像特種部隊的警察給圍了。

“我投降!我投降!警局那件案子和我們沒關係!真的,我發誓!我們和恐怖分子沒有任何關係!”亞伯蘭非常誠懇的喊道,他只期望對方能信,但機率不大,但凡警局想要儘快破案,也會把這件事栽到他頭上。

亞伯蘭自認如果自己是警察,也會把這件事栽到他頭上。動機,他有,維戈是他親弟弟。條件他也具備,他有武器,有人手,而且膽子大。

就在亞伯蘭暗暗叫苦的時候,圍著的警察分開,凱穿著警用作戰背心,頭戴作戰頭盔走了出來。

凱拉下面罩,看著亞伯蘭。

“看來你很自覺,知道我們找你是為了什麼。”

亞伯蘭,看了看那張在報紙和電視上見過的樣貌,露出了苦澀的笑容:“昨晚的場面搞的那麼大,我就是想不知道也難啊。不過,我真沒想到,你們警察會這麼快就殺過來。”

亞伯蘭的確沒想到,按理來說,這個時間警察應該還在為善後頭疼。

不過誰叫他遇到凱了呢?

凱是那種吃虧不反擊的人嗎?當然不是,在把維戈一頓胖揍,打的他受不了,最終只能吐露出這次襲擊最有可能是亞伯蘭做的之後,他就立即召集了警局之中剩餘的警察。

他也沒廢話,直接對那些警察說,他們想不想報仇。

這還用問?

哪個警察能夠忍受這種事?

當即有不少警員站出來。

凱也是雷厲風行,直接給總部打了個電話,然後帶人直接闖進了總部esu的裝備庫,直接就用裡面的特警裝備裝備了十五分局的警察,然後二話不說殺進了亞伯蘭的老巢。

其實凱完全不用如此麻煩,自己穿上戰爭機器一個人就能搞定這幫俄羅斯人。

可那有什麼用?

凱要的是一幫勇於任事的警察,不是一幫只會洗地,叫好的啦啦隊。所以從哪裡爬起來,就應該從哪裡站起來。所以凱沒有動用戰爭機器,就是和其他人一樣端著槍殺進來。

其實實際效果差不太多。畢竟有著凱大前鋒,那幫俄羅斯人也只是一幫烏合之眾,根本算不上多大的麻煩。

這不,他們一共擊斃了二十幾名俄羅斯黑幫,擊傷三十幾人,自己一方除了一個兩個倒黴鬼被流彈擊中之外,根本沒有多餘的傷亡,就算那兩個倒黴蛋,也因為身上的裝備,只受了一點點輕傷。

完勝!

別的不說,至少這次算是讓原本低落計程車氣得到了恢復!

而且,凱也不打算還這批裝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