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託尼的委託(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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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凱狐疑的看向託尼。以託尼的財力和勢力,什麼樣的案子查不出來?為什麼找他?凱從來不認為自己查案子有多牛叉,甚至可以說在這方面比他強的人多了去了。
“一件很私人的案子。”
託尼強調道。
“你有私生子找上門了?想讓我調查是不是真的?”在凱的印象裡,好像這傢伙也只有這種事需要查了。
“什麼?謝特!你怎麼會這麼想?我很小心的,每一次都做好安全措施。”託尼像是受到侮辱了一樣,非常生氣的說道,結果讓周圍的人看了過來,託尼立刻收住自己的話音,然後讓凱跟著自己來。
……
“有必要搞的這麼神神秘秘的嗎?”凱被託尼帶到了會場裡的私人休息室,連凱利都不準帶進來,而是讓她在外面等待,看託尼這架勢,好像還真不是因為私生子之類的破事。畢竟凱怎麼也是佩珀的朋友,這種事交給凱來查,那不是等於告訴佩珀了嗎?小辣椒原本就對託尼的私生活非常不爽,要是知道這種事,那啥也別說,他們之間原本的那點小曖昧,絕對說翻就翻。
“我想讓你幫我查我父母的死。”
託尼這一次沒有兜圈子,直截了當的說出了自己的目的。別看託尼這個舉動看起來非常的突兀,實際上託尼自己考慮了很久才找上凱。託尼最早注意到凱,自然是佩珀捲進連環殺人案的那次。之後託尼透過各種渠道收集凱的資料,還真讓他發覺不少東西。
軍方的那些秘密資料,雖然保密等級很高,可那也得分人。作為美軍最大的武器供應商之一,斯塔克集團在軍方的背景絕對夠紮實,雖然他沒辦法得到凱所有的資料,但對比起庫珀等人,他知道絕對會多得多。
從凱當警察以來的戰績,以及他軍隊服役時的履歷,都足以說明凱的能力絕對夠。
之後,就是凱對他的態度了。託尼當然不是偶像劇中的男主角那種,碰到一個對自己不假辭色的女人,就莫名其妙的愛上了對方的白痴。他之所以會考慮凱對他的態度,那是因為既然凱不會輕易的被託尼自己買通,那就意味著凱也就不會輕易的被其他人買通。
這很重要!
“你父母的死?”凱當然知道託尼父母的死,畢竟這可是託尼傳奇生涯中的一個重要背景。託尼的父母在他十六歲那年,出車禍雙雙遇難。這也導致託尼成為全世界最著名的豪門孤兒。“我記得是出車禍,這有什麼問題嗎?”
出於一個警察的本能,對待這種事,自然會感興趣。不過凱又覺得不太可能有問題,畢竟這次車禍的知名度一點也不比當初戴安娜王妃車禍小。霍華德·斯塔克當時也是全美最著名的科學家和資本家,他的死帶來的影響可比戴安娜王妃的死大得多。
畢竟戴安娜王妃出車禍,只是一場全民八卦而已,但霍華德·斯塔克背後所代表的利益可不是一個空頭王妃能夠比擬的。當時絕對對車禍的調查絕對會無比詳盡,根本不太可能出現疑點。
“我不知道……說老實話我不知道。但我不相信他們會出車禍。他們告訴我,我的父母是兩人駕車出行出的車禍。”
凱聽懂了託尼的意思。
霍華德·斯塔克是誰?超級富翁!他和妻子出行哪怕不帶一整隻車隊,也不可能就他們兩人自己開車出去兜風吧?拜託他們那個時候都六十幾歲了,浪漫也不是這麼個浪漫法。
而且託尼可以很肯定的說,他老爹絕對不是一個浪漫的人。
“還有,他們出事的時候是在一條非常非常偏僻的公路。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去那,調查的人也沒有人能告訴我。”
託尼其實是一個很敏感很敏感的人,他一直耿耿於懷自己和父母的最後一面是在爭吵中度過的。他覺得……自己不應該那樣對他們。他們最後的告別不應該是那樣的。所以託尼一直都很在意他們的去世。
凱聽到這裡,下意識的點了點頭,他認可這些疑點。但說老實話,這些疑點並不足以推翻當初調查組給出的結論。畢竟人的行為有時候本身就不可控。說不準當時就是霍華德·斯塔克一時興起想要和自己老婆浪漫一把,順便在野外‘停車做愛楓林晚’呢?老當益壯嘛。“這些也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託尼沒有反駁,反而點頭說道:“我承認,這些都不是問題的關鍵。真正讓我感到懷疑的是,我曾經讓我最信任的人去查了這次車禍,他發現了一點東西,可卻再也查不下去了。”
託尼說的他最信任的人就是他的管家埃德溫·賈維斯。埃德溫·賈維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服役於英國空軍,並且曾連續三年成為冠軍拳擊手。後來他移民到了美國,在這裡他成為霍華德·斯塔克和瑪麗亞·斯塔克(託尼的老媽)的男僕,也負責看護公館,之後成為了斯塔克家族的管家,可以說他是看著託尼長大的。
在霍華德夫婦去世之後,埃德溫·賈維斯還成為了託尼的監護人。是他伴隨著託尼走過那段最困難的時期。所以他對賈維斯非常的信任,甚至於依賴。
託尼曾經找了很多偵探來幫助他調查車禍的真相,可都一無所獲,最後他讓自己的管家親自去查,可他只查到,當天託尼的父母之所以單獨開車去那裡,是因為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這關係到一項極為機密的研究成果。至於那件事是什麼,他們的目的又是什麼,甚至連他們要去的目的地是哪,都一概不知。
之後賈維斯就離開了斯塔克家族退休了,過了不久,這位忠心的老管家就死在了自己的公寓當中。
託尼甚至一度懷疑賈維斯是被滅口了,可最後發現不是那樣的,賈維斯是真的病死的。他當時離開斯塔克家的時候,已經是腦癌晚期了。
這讓託尼更加難以釋懷。
“你讓我查一件已經過去二十年的案子……而且還不是我所在轄區的案子?”
“所以我才希望你去洛杉磯。當年發生車禍的地點就在洛杉磯附近。”託尼立刻說道:“你如果不想為我工作,依然想做警察,我可以安排調動。”
凱卻搖了搖頭。
“那倒不用,畢竟這件案子已經過去那麼多年了,在哪查其實都差不多。你只需要將當年案件詳細卷宗交給我就行。”
“這麼說你答應了?”
託尼非常高興。
“我只答應你,我會查檢視,至於能不能查出什麼來,你也別抱太大的希望。”凱不覺得如果真的是陰謀的話,過了這麼多年還能查出什麼東西來。所以想著反正是舉手之勞,倒也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