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發現任何痕跡嗎?”凱接著問道。

這次是凱斯介面說道:“我們找過了,昨天晚上下暴雪,足跡被掩埋了。”

凱點了點頭,對老達頓說道:“你們家有什麼敵人嗎?”

這話問的老達頓一愣,敵人?那就有的說了,他們家遍地是敵人。不過幾乎是瞬間,老達頓就想到了一個人——托馬斯!

托馬斯最近的處境相當不妙。接連兩次莫名其妙的背鍋,讓他基本上四面樹敵,更何況,老達頓很清楚,那些破事其實和托馬斯沒什麼關係,完全是他單方面陷害。而且他也清楚,托馬斯也心知肚明。

那麼好了,現在自己孫子失蹤,最大的嫌疑人是誰,還用說嘛?

“托馬斯!”

老達頓咬著牙說道。

一聽這話,凱斯二話不說,拿起槍就往外走。這下那些印第安人不幹了。這特麼是保留地!再說了,印第安人有自己的行事準則,托馬斯能當酋長可不是靠的繼承,又不是舊社會,印第安人也與時俱進好嗎,他們有自己的管理委員會,他們的酋長是推舉出來的,雖然是終身制。可如果一個候選人不能服眾,怎麼可能當上酋長呢?

酋長是幹嘛的?是為了全體印第安人爭取福利的職位,雖然在外界看來,安人社群實際上和潶社會沒什麼區別,當地印第安首領等於老大。可對待同族,酋長必須做到最基本的保護。

泰特的媽媽是印第安人,他在印第安保留地出生長大,在大部分印第安人眼中,他就是印第安人。托馬斯就算再混蛋,也不會拿泰特來威脅老達頓,因為那違背了印第安人的規則。

現在凱斯一副要殺了托馬斯的樣子,其他印第安人能幹才怪。保留地還輪不到白人撒野。

莫妮卡的哥哥第一個站出來擋住凱斯,看樣子是打算教訓下凱斯,讓他明白這裡是哪裡。結果還不得他說話,就感覺腹部一痛,接著天旋地轉,就躺倒在地上,他剛想抬頭,凱斯的槍已經抵在了他的腦袋上。

其他印第安人一看這情況,立刻拔出了槍對準凱斯,這個時候就分出親疏了,白人始終是白人,印第安人始終是印第安人。凱斯都在保留地住了十年了,可依然是外人。

“走開,我要找的只有托馬斯!”

凱斯雙眼通紅的看向那些印第安人,有些還是他的朋友,可現在凱斯管不了那麼多。

“不!凱斯,停下!停下!”

就和所有‘羅密歐與朱麗葉’式的愛情一樣,莫妮卡也在家人和愛人之間徘徊。特別是她知道,自己的哥哥正是被凱斯殺死的,而她的哥哥也殺死了凱斯的大哥之後,就更為煎熬了……

這也是莫妮卡要遠離凱斯的原因。

這個時候,凱走到了凱斯的身邊,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猜不是那個酋長乾的。”

凱之所以會這麼說,一方面是不想激化矛盾,另一方面凱也覺得這不像是那個印第安酋長乾的。

倒不是因為凱覺得托馬斯是好人。

好人這兩字和那些印第安人上層可沾不上關係。印第安人的上層早就腐化了,這或許是美國政府的策略,反正印第安上層和下層印第安人現在已經是完全兩個階級。

印第安上層靠著政府的優待,一個個早就賺的盆滿缽滿,甚至什麼生意都敢插一手,別說賭場了,販毒的都不少。但在對待他們的問題上,美國政府又比較謹慎,一般只要不鬧出大麻煩,政府就當看不到。有點像古代中國對地方土司的羈縻政策一樣,你只要在你不出來搞事,隨便你在你的地盤上怎麼樣都行。

說他們是好人?白痴都不信。

凱只是覺得,托馬斯不是白痴。眼下因為接連兩件事,讓托馬斯已經疲於應付了。現在要是爆出綁架孩子,別說托馬斯只是推舉出來的酋長,他就是所有印第安人的親爹都扛不住!

賺錢,美國政府對這些印第安酋長絕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搞事就不行了,而且還是這種激烈的手段,遊戲規則還要不要了,要是每個印第安酋長都這麼幹,那還要政府幹嘛?乾脆所有印第安人獨立算逑。

達頓家族不是普通人,那是一個盤踞在明尼蘇達上百年,四代人經營的大家族!妥妥的權貴階級,能量巨大。先前被老達頓陰了兩次之後,已經讓很多人對托馬斯不滿,要是再來一次,那說成啥,托馬斯都得完蛋。

凱把理由說出來,老達頓也冷靜了下來。就像凱說的那樣,托馬斯還不至於那麼蠢。

“這件事的確不是我乾的。”也是巧了,這個時候托馬斯居然走了進來。

托馬斯除了膚色和樣貌之外,一點不像一個印第安人,反倒像一個華爾街的白人精英。他西裝革履,打扮的非常整齊精緻,一點沒有其他印第安人那樣的民族氣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