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張老婆子哪可能把家裡大半的糧食都分出去,鬧騰來鬧騰去的,就是不同意。

兩方又爭執了好一段時間,講了各種條件,才算是確定下來具體分家事宜。

決定給孫秀他們家分1000斤紅薯,200斤玉米以及其他雜糧100斤。

柴火、鍋碗瓢盆之類的,則按照人口分配。

孫秀他們兩口子每年給老太太5塊錢斤粗糧,20斤細糧當做養老。

他們沒爹了,按照規矩,張嬌嬌的婚事應該由兩兄弟負責,以後張嬌嬌出嫁,二房還要拿10塊錢給嬌嬌做嫁妝。

“聽說繼海他爺爺奶奶留下來的有個老房子,我們就要那房子了,不要東廂房。”

孫芝不想她小妹再和張老婆子一個院子住著,就直接要求要老房子。

“孫家大姐,繼海他爺奶那房子,都好多年沒住過人了,牆都塌了一半,屋頂也漏的不行,院子裡長的草都有一人深,根本沒法住人,你確定要那邊的房子。”大隊長開口勸道。

“對,就要那邊的,繼海,秀兒,你們兩個怎麼說?”

“大姐,我同意。”

好不容易分家,孫秀可不想再繼續住在東廂房,和她婆婆一個院子,這樣和沒分家有啥差別。

說不定因為分家,婆婆惱了他們,以後會更加變本加厲的磋磨他們一家子。

“你們要那邊的破房子更好,不過你們分的那二十塊錢,肯定不夠修房子的,我可不會給你們出錢,這是你們自己不要東廂房的。”

那老房子留著也沒用,張老婆子還是很希望他們選擇那邊的,這樣就能把東廂房空出來,給她閨女住。

她閨女也能像大隊長家的閨女一樣,有自己單獨的閨房了,她之前咋就沒想到呢。

“就要那邊,大隊長,剛才的分家條例,還請你幫忙寫個字據,留作證據,省得以後鬧矛盾。”

口說無憑,孫芝還是希望能立個分家字據出來,讓大隊長做個見證人,一式三份,省得張老婆子以後扯皮。

等立好字據,大隊長離開之後,孫芝就和她娘還有弟妹張美霞一起,幫孫秀收拾東西,並監督張老婆子,讓她按照說定的拿東西出來,免得缺斤少兩,剋扣孫秀家的東西。

趁著他們都在,把分到的東西都要回來,不然小妹兩口子可對付不了張老婆子。

而張繼海則和孫順一塊兒,去請了大隊裡的幾個相熟的青壯年,去老房子那邊,先修繕一間屋子出來晚上住,剩下的屋子趁著農閒慢慢修繕。

資金不夠就先弄出需要的兩間,剩下的以後再說。

張繼海本來餓了三天,就算剛才在大隊長的強制要求下,他娘給他做了一碗粥喝,也一直覺得渾身無力,頭昏眼花的。

此時分家真的成功了,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他覺得身體瞬間充滿了力量,就算再餓三天,他也能頂得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