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孩子丟了(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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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賣狗站在公堂上,悲聲慟哭,“大人,嗚嗚,求大人給小的做主,求大人給小的做主啊!”
事情還要從三個月之前說起。
周賣狗是玉泉郡郡城玉泉城的一戶人家,家裡靠著周賣狗在街上支起一個早餐攤為生。
他的名字是老爹給起的。據說是周賣狗出生那天,家裡窮到沒錢請穩婆,但是他又胎位不穩,不請個有經驗的人根本頂不住。最後他爹一咬牙,還是請來了穩婆,然後把家裡養了五六年的大黃狗賣給了狗販子。
所以周賣狗他爹一直說,他這命是拿狗命換的。然後就起了這麼一個名字。
雖說做點小生意,但是周賣狗家的餡餅,個兒大餡足,價錢又實惠,每天早上來往的客人也不算少。薄利多銷,一天賺的銀子也不算少。
家裡有一個孩子,名叫周繡,是學堂裡的先生起的學名。
結果就在三個月前,這個美滿的家庭卻從此破碎了。
那天周賣狗的媳婦去接孩子下學,結果卻被告知,孩子一整天都沒來。
這下可急壞了周家媳婦,連忙到處尋找自己兒子。
街坊鄰居有的說沒見著,有的說見著了,看見孩子跟著一個黑袍人出城去了。
當時孩子穿著一身小徒弟打扮的衣服,跟在一個黑袍人後面,兩人一同出了城。
這下可慌了周家媳婦,周賣狗也連忙跑去縣衙門報官。
雖然說玉泉縣作為郡城,但是依舊由縣衙門管理,郡守衙門管理玉泉郡四個縣衙門。而不參與地方性的治理。
縣令聽說有拐孩子的,說實話是又喜又怕。喜的是終於有一個案子落到自己手裡,只要能夠辦好,年末評級的時候至少能往上調一個等級。
唐煜可不會像前世古代的制度一樣,判斷地方官政績的方式居然是無訟!結果導致地方官員往往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方式處理問題。
唐煜則改為以案件受理之後斷案的結果判斷。案情明瞭,斷獄清晰,那麼不僅無過,而且有功!如果隱瞞不報,縣官之罪同案件之罪。就是按照律法,應該判案犯什麼罪,就判縣官什麼罪。
縣官不敢馬虎,連忙派人尋來守門的兵丁,根據兵丁所說,今天 約莫晌午時分,的確看到一人,身穿黑袍,後面跟著一個童子,看起來像是師徒倆。
只不過黑袍人臉上帶了面具,而身後跟著的小徒弟板著一張臉,兵丁覺得他們應該是不知什麼門派的魔門修士,所以草草檢查一番就放行了。
這條線索便斷了。
好在縣官人品不錯,當初也是十年寒窗從太學中考出來的官身。他想的是,既然黑袍人晌午時分出的城,那麼之前總要在城裡有落腳的地方吧?縣官命兵丁和周賣狗把黑袍人,孩子的樣貌一一說出來,又叫畫師將兩人的畫像畫好,貼滿全城。
一方面讓全城百姓引以為戒,有所防備。二來也是發動全城百姓,一起尋找這個神秘的黑袍人。
皇天不負有心人,倒是的確有百姓跑來提供了線索,只不過並沒有發現什麼有價值的東西。黑袍人的落腳地也被找到,可惜依舊毫無進展。
憑藉縣衙一己之力恐怕無法完成這種等級的案子,玉泉縣縣令連忙上報郡守府。
郡守衙門接過案件之後,審理調查了一個多月,依舊毫無頭緒。這個案子就成了懸案,一直掛在衙門裡,卻毫無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