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新王改革(第1/2頁)
章節報錯
“分封制度,一開始的含義為分邦建國,國內一切大小事務,皆有封君管理。
後來雖然對於封君的管理有所加強,但是效果甚微。
分封制的國家就像一棵大樹,一開始的狀態是強幹弱枝,可一旦強枝弱幹,那麼國家就到了滅亡的邊緣。
諸侯國內亦是如此,上五等爵對領地內的土地,人口擁有絕對支配權。
這難道不是件很可怕的事情嗎?
一旦分封,就意味著君主對這片分封的土地失去了管轄權。
封爵之後,往往是世襲罔替,其家族在此地紮根上百年,最後封地內人口竟不知有君王。
除此之外,還有土地兼併。
按照以往的慣例,有爵位之人,就可以免除賦稅。
結果就是土地兼併嚴重。
王朝末期,吏治腐敗,賦稅繁多。交不起賦稅的家庭只得把土地賣給有爵位的人,成為他們家的佃農,以此躲避賦稅。
若是舉國上下都不交賦稅,那這個國家還怎麼運轉啊?”
唐煜說完,回到蒲團上坐好。
“幾位大人都是少有的大才,應該能夠理解的吧。”
理解嗎?太能理解了!
蕭筠這會兒冷汗都下來了。不過一旁的洛瑾和陸謙也好不到那裡去。
江牧倒是滿不在乎。
“主公,你就說咱們以後怎麼改吧,下官都聽您的。”
“好,”唐煜一擊掌,“我打算以後把封地改成食邑。
之前是封爵者分封土地,由封爵者管理或派人代為管理。現在,封地沒有,只有食邑。
這個食邑的意思就是,從封給你的這塊地,找出多少人家,他們以後繳納的賦稅,就是你的俸祿之一。
比如說,蕭大人,封新安縣侯,食邑五百戶,就是從平原郡新安縣裡,抽五百戶人家,這五百戶人家繳納的賦稅,就是蕭筠你的爵奉。
當然,另外還有年奉。
蕭大人身居左相,擔任官職,所以有年奉,只有爵位沒有官職的,只有爵奉。
爵奉也不是世襲的,最多隻能傳三代。”
眾人消化良久,感覺自己的世界觀似乎被重新整理了一樣。
“主公的想法甚妙,但是在下擔心,其他大人不同意。尤其是那些目前尚有封地的世家大族。”洛瑾終於說出了自己的擔心。
“沒關係,回頭我把幾位將軍叫過來通個氣兒,咱們大權在手,不怕他們同不同意。
刀架在脖子上的時候,就由不得他們了!”
四人互相看看,也知道自家主公是鐵了心的要改革,不過他們也的確承認,這一份改革確實是堯國強盛的根基,但怕就怕會觸動太多人的利益啊。
“我等願誓死追隨主公!”
其實追隨唐煜的這些人還是很容易接受唐煜的條件的。他們當中很少有大家族出身的人,就算有,也是不受重視的次子或者像陸謙這種,家中已經沒落。
唐煜的改革不會對他們造成太大影響。
真正反對的,還是那些原本在朝中擁有爵位的老臣。
第二日,唐煜又召集起軍隊的幾員大將,得到了他們的理解和支援後,唐煜的膽氣自然就充足起來。
連帶著,順帶增設了下四等爵。
原本是上五等和下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