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楊再興vs常遇春(第1/3頁)
章節報錯
大明開國名將常十萬與南宋抗金猛將的對決,王旭也是十分期待的。
說起明朝,這是王旭最嚮往的一個王朝。明朝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個沒有和任何國家簽訂不平等條約的王朝。
這點讓後世之人無不歎服。
他或許沒有漢朝的威武,“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
沒有唐朝的繁盛,“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
也沒有宋朝的璀璨,“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載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
但是明朝有骨氣。
不和親,天子守國門,君王守社稷。
王旭為什麼將幷州的治所定於雁門?也是深受明朝的影響。
“殺槍——滅絕!”
“楊家槍——白蛇吐信!”
楊再興槍出如龍,神威烈火槍朝著常遇春的頭顱擊去,大有不破樓蘭終不還的氣勢。
常遇春絲毫不懼,虎頭湛金槍不停的顫動,迎著神威烈火槍就刺。
火麒麟與饕餮發生猛烈的碰撞。
兩人同時被擊退。
初次交手,不分勝負。
楊再興的楊家槍法進攻他自己的專研,捨棄了一切防禦的招式,專於攻字一道。
這也和楊再興的戰法有關,楊再興打起來就是不要命的典型。
這點呂布或許都不及。
“楊家槍——蛟龍出水!”
楊再興見自己與常遇春同時被擊退,胸中浮現一股怒火。
常遇春雖強,但是名氣不是很大。
相反楊再興早已名傳天下,如今與常遇春打和,自然是不爽。
況且王旭可是看著呢!
常遇春自出師以來,也僅僅敗過一場。
那就是與高寵的對戰,被死死地壓制。
就算是現在對上韓猛,常遇春也有把握戰而勝之。
而且他身後可是有這麼多雙眼睛看著,此戰也關乎袁紹的名聲,他豈能敗?
“殺槍——離魂!”
兩人的長槍上同時泛起紅色的光芒,開始了猛烈的碰撞。
兩人都是一身暗紅的戰甲,火紅色的戰馬,鮮紅色的披風。
唯一不同的就是楊再興的能量是火紅色,而常遇春的能量是血紅色。
楊再興一拍槍尾,神威烈火槍朝著常遇春砸去。
常遇春同道槍鋒一轉,朝著楊再興的腹部掃去。
楊再興沒有絲毫回手防禦的打算,防禦?在楊再興的字典裡就沒有這個詞。
如果楊再興不防守,就會被常遇春掃中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