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地底三十米,最佳距離(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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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再跟這幫人打的話,羅夏知道,幾乎沒有勝算。
打不過,怎麼辦?
當然是執行第二道方案,跑。
所以他想也不想,直接一頭扎進了地下三十米。
這不是他的極限距離,極限距離差不多是五十米。
不過如果到了五十米,對他的損耗,也同樣很大。
所以三十米,是最佳距離。
在這個距離,外面的攻擊,很難突破地面打到他。
而他在地下,行動起來,也不受壓力太多的影響。
烏家剩下的七人,眼看羅夏沒了蹤影,更是暴怒不已。
紛紛開始怒吼著四處搜尋著羅夏的蹤跡。
按羅夏的想法,他打算直接從地底下開溜,回去振興大酒樓找王俊。
畢竟烏雲大張旗鼓的來了這麼多人,防禦局可是有權干涉的。
如果加上王俊,在喊來紅姐,以及大黑,四對七的話,羅夏就有把握了。
可是,他剛一想突圍,這才發現。
地底下不對勁。
他的活動範圍,只有方圓一百米左右。
無論往哪個方向,都不能突破這一百米。
到了邊緣,便會有莫名其妙的力量阻礙,讓他無法穿梭出去。
該死,一定是羅滿。
沒想到,他還在這裡,並且暗中出手幫助烏家。
怎麼辦?跑不掉,還不能出去?
難道要一直藏在地下?
藏在地下,也不是長久之計。
按羅夏現在所剩的能力來說,最多還能在地底待十分鐘。
到時候,他便不得不出去換氣,不然的話,縱使能力可以扛得住,但是,沒有氧氣,他一樣會被憋死。
怎麼搞?打給王俊?
羅夏摸出了手機,發現不行。
即使是防禦局的最高科技,號稱全球無死角,走到哪都有訊號。
可在這地底三十米處,也成了沒用的磚頭,根本打不出去。
格格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