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魔笛(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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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蹄腳泛著一圈黑一圈白的鹿理科豎起耳朵,毛也乍起來,循聲走到于慧的跟前。
于慧姑娘神采飛揚,把每隻鹿的名字都叫了一個遍。
每隻鹿聽到自己異常別緻的“閨名”,都有不一的反應,南易佩服於慧這個馴鹿姑娘的豐富的想象力,還有她表現出來的神通。
同時也挺感嘆梅花鹿的靈性!
“於姑娘,這梅花鹿容易打交道嗎?”
“不容易,梅花鹿膽子小、疑心重,你就是站它們邊上咳嗽一聲,或者樹上掉下一片雪花,都會讓它們驚慌失措,它們就會亂跑,甚至會撞在一起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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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摸索了很久,改進了方法,這兩年才算是能馴的住它們。”
“喔,那你這喚鹿的手法是自己摸索的,還是從書上學的?”南易模模糊糊的想起好像在哪裡看到過類似手法的文字介紹。
“看過書,自己也摸索過,我在縣裡的圖書館看過一本《狩獵志》,書上有講到原始人模仿動物的鳴聲捕捉野獸,這是舊石器時期人類的一項重要發明。
遠古的時候,人們用口技引誘野獸,當誘敵深入之後,獵人便伺機射殺。
可是口技不是每個獵手都能掌握的,因此我們的祖先有發明了一些簡便的擬聲工具,可以發出野獸的鳴叫聲。
就四十年前,山那一頭的鄂倫春人還在用這種辦法狩獵。後來獵手們有了獵託和步槍,就再也不用那種原始的狩獵方法了。
書上還說琺國人在舊石器時代晚期的洞穴壁畫上看到一幅生動的畫面,一個偽裝成野獸的獵人,頭戴鹿角、身披鹿皮,吹著笛子發出鹿的鳴叫聲。
附近的野鹿聽到聲音還以為是同伴的呼喚,就一個個走到獵人的陷阱裡。
這幅狩獵的畫面告訴我們,從很早的遠古時代,人類就有了利用動物的生活規律和習性讓自己捕獵或幹活的能力。”
于慧這位口齒伶俐的馴鹿姑娘,嘴角掛著微笑,說起話來如泉水叮咚,滔滔不絕。
“我也沒想到,那遠古的狩獵方法到如今還能用,就拿我這梅花鹿來說,它不僅經濟價值大,鹿茸、鹿胎、鹿鞭、鹿尾、鹿筋都是名貴的藥材;
它又是有名的觀賞性動物,受到國家的保護,只准活捉不能殺,獵槍不管用了,我就找了鄂倫春族的赫爾巴爺爺教了我這個。”
于慧說著指了指手裡的小笛子。
南易尋思光靠于慧手裡的笛子肯定不這麼容易喚鹿,她身上肯定有對鹿來說比較特別的親和力,就如同有些人很容易和狗親近,狗見到他都不叫。
通俗點講,就是于慧這個姑娘身上有“鹿味”,搞不好小時候喝過鹿奶。
“多謝於姑娘解惑了,於姑娘冰雪聰明、蕙質蘭心,又有大神通,肯定是這長白山的聖女。”
“咯咯咯,你這人怪會說話的,我可不是什麼聖女。”于慧捂著嘴笑道。
趁著人家姑娘被他哄住了,南易又問道:“於姑娘,這一隻鹿茸你們能賣多少錢?”
“至少兩千塊吧。”
“那真不老少,你們鹿場效益不錯吧?”
“還好,南同志,不能跟你再說了,我得趕快把鹿帶回鹿場。”
“好哦,那再會。”
于慧又把笛子橫了起來,吹響了“喲嗚、喲嗚”的聲音,聽著聲音,鹿群都跟在她的屁股後頭,慢悠悠的往山下走去。
目送著人離開,錢塘生復又帶著南易幾人往蜂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