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癲狂的熱情(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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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是謝謝了,同志怎麼稱呼?”
“金正光。”
“你好你好,金同志。”
金正光雖然操著一口吉普,可南易猜他是朝鮮族的。
朝鮮族人取名比較單調,男的哲、龍、虎、光,女的是花、梅重複的機率非常高,加上金正光又姓金,南易猜錯的機率不大。
跟著金正光先去了幾個村莊,等著他派送包裹信件,從上午出發,一直到下午天快要暗下來,他們才到了高麗勾,這個南易檢視地圖,從鎮上直線距離不到十公里的偏遠村莊。
“籲!”
金正光把馬叫停在一座房子的柵欄外,拿鞭子指了指院門,“這裡就是樸大山家,你們要是不急著走,我一個星期後還會過來,順便把你們接走。”
“金同志,那真是太感謝了。”
南易和他握了握手,悄麼的留了點東西在爬犁上,然後目送金正光趕著爬犁往前走,等徹底看不見他才走到柵欄前。
正想喊人,一聲瘮人的狗叫就鑽進他耳朵。
南易循聲瞄了一眼,是一隻鄂倫春獵犬,長得很有靈性,應該是隻守山犬。
所謂守山犬,其實不是狗的品種,而是一種象徵或者是稱號,跟著主人在山林裡出沒,面對猛獸依然敢上去搏鬥,而對主人卻非常忠誠。
《控衛在此》
猶如舔狗,對外人是“áng”,而對他舔的物件是“āng”,一個氣勢昂然,一個奶聲奶氣。
“老把頭,老把頭在家嗎?”
“誰啊。”
嘎吱,門被推開,順著撩開的門簾,南易見著一個戴著狗皮帽子,滿臉絡腮鬍的老人探出來。
“老把頭,我是悶三兒的朋友,他介紹我來找你的。”
“悶三啊,他怎麼沒來?”樸大山說著,人往柵欄走了過來。
“他在春城有事,過不來。”
“我還惦記和他再喝場酒呢,悶三有酒量,這孩子我喜歡。”樸大山開啟柵欄,說了聲,“進來吧,別怕,我叫黑塔乖著呢,有我在,它不會咬人。”
果然猶如樸大山所說,跟著他往裡走,叫黑塔的狗乖乖的趴在那裡,再沒叫過。
進屋,樸大山熱情的讓南易三人坐到炕頭上,然後,啪啪啪,四個大白碗就放在矮桌上,拿過一瓶新懷德酒咕嘟咕嘟就往碗裡倒。
“一路過來肯定渴了,先潤潤嗓子。”倒好酒,樸大山就把碗舉了起來。
南易把校花的那碗酒拿了起來,分了一半到虎崽的碗裡,剩下的一半倒在自己碗裡,“老把頭,我們喝,女的就別喝了,她不是東北娘們,一點酒量都沒有。”
“忘了忘了,好好好,我們三個喝。”
一進門,啥都沒幹,將近四兩六十度的白酒下肚,這熱情,南易真有點吃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