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慾望篇 第二百六十三章 貪婪與復仇(四)(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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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之勢衝上前。時間要瞄準得剛剛好,在客人吃完站起來以後,還要在小二過來收拾盤子之前。
桌上有十幾個銅板,這是飯錢。千萬要記住,這錢不能拿,只要拿一次,從今以後這間飯館就別想來了。
常治龍端起盤子就拼命地啃,小二過來看到也不攔著。讓他吃吧,吃完省得洗盤子,最主要看那一身黑泥,打他也怕髒了自己的手。
「你……快點啊。我過會兒再來收拾。」說完這句,小二便自顧離開。
他知道只要不吃飽,常治龍便會一直待在附近。與其動用武力把他趕走,還不如讓他吃夠了自己離開,這樣既省力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衝突。
常治龍不管小二說什麼,一個勁兒的吃著,從這盤吃到那盤,包括湯汁什麼的全部舔乾淨。
吃得差不多了,眼神無意間一瞟,發現桌子底下似乎有什麼東西。
翠綠翠綠的,難道是菜葉?
常治龍好奇,佝下身子撿起來一看,原來是一塊玉佩。
這塊玉,雕工精細、用料考究,看起來少說也值幾百兩銀子。
將玉佩拿在手裡,常治龍想到,這應該就是之前那幾個吃飯的人留下的。剛才沒有特別在意,現在回憶起來,他們幾個的穿著打扮確實不像普通平民百姓。
這麼名貴的一塊玉,落到一般窮人手中,想必第一反應肯定是拿去典當。當個一百幾十兩,下半輩子基本也就不用愁了。
然而常治龍不會這麼做,他清楚明白像這樣的東西,拿去典當或變賣那就等於是找死。
試想一下丟東西的富商,他們會這麼算了嗎?
這種事根本不需要多做調查,先問是誰在他們走後來過現場,再去附近幾間店鋪問問是誰拿玉佩過來當的。用不了半天時間,偷拿玉佩的人便會被繩之以法。
常治龍可不會那麼蠢,他既不會拿去變賣,也不會輕易讓這塊玉落到別人手上。
他收起玉佩,來到街對面的臺階坐下,看著人來人往,靜靜等待那幾個人回來。
果然不出所料,在過了差不多半個時辰,先前吃飯的那幾個人回來了。
常治龍沒有急著上去搭話,他選擇躲在暗處,暫且觀察事態發展。
只見那幾個人面色凝重,走進飯館後立刻叫來小二,沒說兩句便喧鬧起來。
此情此景不用猜也知道是由於小二否認玉佩的存在,幾名客人不相信。一來二去雙方心頭火起,於是便爭吵起來
吵鬧聲越來越響,吸引半條街的人前來圍觀。常治龍覺得時機成熟,這才從懷裡取出玉佩上前澄清“事實”。
他沒說玉佩是在飯館撿的,謊稱是在街邊角落無意中發現的。
這麼做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令自己的“遲到”存在正當性。試想如果是在飯館撿到,有人肯定要問他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在這邊等失主,如果是在街上撿到,則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另一個原因是常治龍想製造一個他為飯館“解圍”的假象。飯館遇到麻煩,關鍵時刻是他站出來澄清事實,那飯館方面怎麼也欠他一個人情,這樣說不定今後一天兩頓就有著落了。
常治龍想得很美,他以為這一趟下來,就算沒個幾兩銀子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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