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慾望篇 第二百六十章 貪婪與復仇(一)(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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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治龍站起身,撣一撣身上的塵土,再揉揉腿,回答常崇財說:“是這樣的,那些官兵不是讓我回家嘛。我一看大胖被他們抓起來,又想到大胖的錢可能放在他住的房間裡。我悄悄躲開官兵,來到他房間一找,果然在抽屜裡發現了銀票。又一看還有一本賬本,上面寫的全是常崇財呀……”
“行了行了行了……”常崇財連忙抬手阻止他說下去,隨後又問道,“那你為什麼不把錢拿走,反倒還特意給我送來?”
常治龍憨厚地笑道:“我想這是你的錢嘛。你對我這麼好,給我買衣服還介紹工作,我不能拿你的錢啊。”
常崇財反覆打量自己這個堂弟,心想這還是他認識的那個常治龍嗎?跟小時候的性格也差太多了。
常崇財點點頭,將賬本和銀票收入懷中。嘆息一聲,詢問常治龍說:“你幫了我的忙,按理說我應該獎賞你。說吧,想要什麼?”
常治龍諂媚地笑著:“我就想留在哥身邊。有口飯吃,有個地方住……”
常崇財皺起眉頭,斜眼看向常治龍,心裡仔細盤算一番。
眼下他的生意麵臨著兩個問題,第一是生意損失慘重,第二是他現在手底下缺人。
根據自己那幾個兄弟身邊的夥計回報,林岐天涯自盡,王鶴成了瘋子,費承租天天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吳加君和吳加爵則聯絡不上。
少了他們,常崇財的違法勾當還有誰可以替他做呢?
別以為常崇財把手下的業務交給別人打理就是想拉兄弟發財。實際上他只不過是讓他們出去鋌而走險,自己好待在幕後收錢而已。
常崇財自己管理的金飾店,其實是他所有產業中最不掙錢的一項。
之所以選擇經營金飾店,主要目的是為了洗黑錢。
之前曾說過,常崇財的那幾個兄弟會把所賺到的非法所得輸送到他這邊。而常崇財所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令這些錢變得“合法”。
凡是開金飾店,你賣的東西必定與黃金有關。常崇財把銀兩兌換成黃金,隨後從中拿出一部分來打造金飾,接著把金飾一賣,非法所得便成了正當收入。
不得不說他真的十分精明,違法的事都讓別人做了,自己的生意卻合法到簡直令人不敢相信。
該上的稅一分都不少交,賣出去的貨也實惠到讓顧客覺得買到就是賺到。
官府因為他的表現,幾次給他辦法“棼堯地區十佳商戶”的殊榮。常崇財的形象之高大,就連許多比他更有錢的人都自嘆不如。
那麼現在主要的賺錢手段已經沒有了,這金飾店以後要如何經營?
還像以前一樣價廉物美嗎?
真要這麼做他就不是常崇財了。
為了賺更多的錢,他將來肯定還是會做些違法的事。
然而犯罪是有風險的,這個風險常崇財可不願意去擔。
壞事,總要有人去做,這個人不能是自己,並且必須對自己絕對忠誠。
常崇財身邊的人選已經用完了,是時候培養一個新的。
這個常治龍,小時候精明得很,長大了估計也不會傻到哪兒去。
之所以有鉅款都不拿,估計是瞄準了更大的利益吧。
常崇財想著想著便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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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啊……能把兩人綁在一起的堅韌枷鎖,只要為了利益,相信他會甘願赴湯蹈火。
“你真想留在我身邊?”常崇財問常治龍。
常治龍十分激動:“有口飯就行,我實在受不了無家可歸的日子了。”
“好……”常崇財邁步走向屋外,“你跟我來。”
離開客廳,帶著常治龍來到自己住的臥房。
小敏正在房間內鬨孩子睡覺,見常治龍走進來,她不由得身形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