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慾望篇 第二百四十六章 投資(四)(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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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道:“當鋪認票不認人,這個規矩你不懂嗎?”
“你!”費承祖氣到語塞。
秋大人在一旁幫腔道:“就是就是,有當票就要賠!你可不能賴賬啊,費老闆!”
什麼叫官商勾結,費承祖這回算是真正體驗到曾經那些被自己逼死人,到底是什麼感受了。
凌霜:“我只收現銀,三百萬兩你什麼時候能準備好?我派人過去搬。”
費承祖咬牙切齒半天說不出一個字,三百萬兩還要現銀,通天錢莊金庫裡的現銀一共也不過只有二百五十萬兩左右,即便掏空整間錢莊都不夠。
不行!無論如何都不能賠她那麼多錢!要是都賠給了她,今後錢莊還怎麼經營下去……
費承祖險惡笑道:“不就是金像嗎?你要我給你好了!”
“哦?”秋大人有些意外,“這麼說……大火沒有把金像燒掉?”
費承祖大言不慚地說:“俗話說真金不怕火煉!金像被火燒一下當然不會有事!”
誠然,金像燒一下的確不會有事,可金像上的寶石禁不起火燒啊。論價值,那八尊金像打底黃金只佔小部分,最值錢的是那些珠寶,可以說有錢都很難買到。
不過費承祖並不擔心,因為他當票上寫的是“八仙金像八尊”,壓根沒提珠寶的事兒。
沒錯,只要將那幾尊金像從廢墟里挖出來還給她就行了,順便還能拿回三十萬兩白銀以解燃眉之急。
費承祖想得很好,然而……
“那個……老闆……我們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真沒有……”
翻遍整片焦黑的廢墟,除了灰燼之外什麼都沒找到。
費承祖急得跳腳:“不可能!繼續找——!!”
看著一群夥計在焦土上翻翻抬抬,已經過了兩個時辰,秋大人實在是不耐煩了。他說:“唉呀~我說費老闆啊。做生意,賺錢虧錢都得認。沒有就是沒有,你再堅持也沒用啊。我看吶……還是該賠錢賠錢,下次注意不就行了麼?”
下次注意?說得輕巧,這次把錢全賠光了,還能有下次嗎?
費承祖越想越氣,指著凌霜惡言道:“我知道!一定是你!是你提前把金像偷走了!”
凌霜冷冷地說:“費老闆,你沒事吧?倉庫著火說是我放的,金像沒了說是我偷的。今後你要是吃飯噎死,是不是還要我賠命啊?”
費承祖剛要反駁,秋大人站出來說道:“凌老闆說得沒錯。費老闆啊……本官已經提醒過你,指控別人必須要有證據。你一會兒說人放火,一會兒說人盜竊,你們家當鋪是破廟嗎?大晚上進進出出沒人管是吧?”
“這……”費承祖無話可說。
秋大人說得在理,誰家當鋪大晚上能放任別人大搖大擺運走金像?
那可是金像,又不是幾錠碎銀,雖說體積不算太大,但這重量用板車一次性最多也就搬兩尊。
大晚上的,有人推著板車進進出出。一個出來問話的都沒有,這院子裡住的都是死人嗎?
當然以上情況是建立在沒有修士參與的前提下。
秋大人命令道:“總之拿不出東西,你就得把錢陪給人家。還有門口那些要求賠償的老百姓,你不能怠慢他們中的任何一個。如果有人告到官府,小心本官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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