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承祖可不管手下人的死活,他跑到那些夥計面前大聲質問道:“到底怎麼回事?為什麼會著火!?你們都是幹什麼吃的!?”

夥計們個個癱坐在地,面對老闆的責罵,他們一人三兩句地無力答道:“昨天半夜……本來睡得好好的。不知怎麼就起火了……我們救了一夜,好不容易……才把火滅了。”

“不是……滅火是滅火,那東西呢?東西搶出來沒有!?”費承祖急得跳腳。

東西全燒光了,現在就剩一點渣。

說來也邪門,這場大火貌似是有意識地只燒後方倉庫,因此無論前方的店鋪還是宿舍都沒有被波及。不過也多虧了這樣,才沒造成人員傷亡。

“那有什麼用啊!”費承祖捶胸頓足,人命在他這裡哪有錢財重要。

現在東西全沒了,接下來將要面對的可不只是店鋪的損失,更可怕的是鉅額賠款。

根據當鋪的規矩,在當票有效期內,典當物若是出現損毀或者遺失,當鋪必須按照物品典當金額的十倍進行賠償。可以想見現在已經有許多人正拿著當票聞風而來。

費承祖臉上的汗,一部分是跑出來的,另一部分是急出來的。他知道自己現在必須儘快想辦法,不然等索賠的人到了,這筆金額絕對能把他的錢莊壓垮。

思考一陣,他猛然想到起火的原因。按理來說當鋪裡的夥計平時都小心謹慎,當鋪從開業到現在已有將近十年,一次火情都沒有發生過,而且這火只燒了倉庫……

啪!!

費承祖一拍大腿,他明白了!

這把火定是臥龍錢莊的人放的!

費承祖在心中暗想:臭婆娘真有種啊!我費某人雖說做事不擇手段吧,但放火這種事也不是經常幹(合著他還是幹過),你一上來就使這招,看來是不打算留後路啊!

費承祖對身邊跟他一塊兒來的夥計說:“你在這兒看著,要是有人來索賠,你讓他們等著。我現在去一次衙門。”

蓄意縱火可是重罪,這種事當然要報官解決。

費承祖很有信心,辛漳縣的秋縣令跟他關係不錯,由於其做官不太清廉,平時沒少受他賄賂。

只要去到衙門報案,讓秋縣令下令抓人。到時候臥龍錢莊不單要負責這次造成的所有損失,還可以乘機敲他們一大筆賠償金。

如此一來便能一口將他們咬死!

打定主意的費承祖快馬加鞭趕往衙門。

來到衙門口,守門的衙役見到他,打招呼道:“呦!費老闆!聽說你們家當鋪著火啦。怎麼樣啦?現在?”

“不不不……那個那個……挺好。”費承祖隨口敷衍幾句,然後焦急地說,“秋大人在嗎?我有急事要見他。”

衙役笑著說道:“不好意思,大人他現在正接待客人,恐怕有些不方便。”

“這麼關鍵的時候他竟然在接待……”費承祖急得直甩手。

來不及多做考慮,他趕忙從身上取出一錠銀子塞到衙役手裡,懇求著說道:“我這邊真的很急,麻煩差役大哥通傳一聲,拜託了!”

衙役看看手裡的銀子,稍微掂了掂,抬起頭來笑著說:“好吧,你在這兒等著。”

衙役轉身進去了。過了差不多一盞茶的功夫,出來通知費承祖說:“大人讓你進去,跟我來吧。”

“好好好!”費承祖激動萬分,只要能見到秋大人,那一切事情就都解決了!

從外堂走到內室,路過院子走到客廳處。

耳中聽見大人正在與某人交談,從語氣上判斷還挺重視。

費承祖心裡高興,說不定還能乘此機會認識別的大人物,以後生意也會更好做。

然而當他進到客廳,看到與秋大人交談的那個人時,一口老血差點沒噴出來。

原來秋大人的貴客竟然是凌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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