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點當然是因為性格,林岐的長相本就不太討喜,再加上總是不苟言笑又不懂做人,實在不好相處。

那既然這麼看他不起,為何還要跟他在一起玩牌呢?

理由不用說也知道是為了利益。

都說和氣生財,做生意講究的就是互惠互利。林岐雖然經商時間不長,但勝在生意做得大。別看人資歷淺,可掌控的資產完全不輸其餘三位,這一點還真是不服不行。

林岐名下掌管著常崇財交給他的十間賭坊,這十間賭坊遍佈棼堯各地,每年營收

(本章未完,請翻頁)

超過百萬兩銀子,是常崇財集團最能撈錢產業。

年入百萬,天文數字。這樣賺錢的產業交給別人,常崇財還真不太放心。畢竟這麼多銀兩,別說都拿,哪怕只貪汙一成,那也是一筆龐大的收入。

這麼大的誘惑誰能頂得住啊。然而常崇財說了,林岐可以,不管發生什麼事他都相信林岐不會欺騙他,因為林岐對他有著絕對的忠誠。

林岐的忠誠是經歷過驗證的,別的不說,就說他臉上那條疤,那就是替常崇財擋刀留下的。

話說當年還沒開始創業那會兒,有一次在客棧跟人賭錢,常崇財輸了不肯認賬。

事實上跟常崇財這種人賭博,這件事本身就是一場賭博,因為他隨時可能不認賬。

熟悉他的人基本都瞭解他的為人,非強迫不會陪他玩。本地人不玩,那常崇財就只好找外地人玩。

這天在客棧,常崇財看到三個初來乍到的外鄉人。這可是不錯的“獵物”,首先人數較少,另外看身形打扮也不太像很能打的樣子,這樣的人不宰宰誰?

坐下來聊幾句,常崇財吹牛說自己也是外地來做小生意的商人,閒來無事想玩兩把。

三個外地人看看他,這穿著打扮還有說話的語氣腔調,怎麼看都不像是個做生意的人。

儘管商人的身份存疑,不過這跟賭博沒關係,反正閒著沒事,那玩兩把就玩兩把。

從賭局開始,常崇財那是玩一把輸一把,真就應了那句“孔夫子搬家”,沒別的只剩輸。

連贏好幾把,眼看時間也差不多了,三個外地人提議要不到此為止,把賬結一下改天再玩。

這一說要結賬,常崇財可耍上無賴了。兩手一攤,要錢沒有要命不給,隨你怎麼說反正就是不認賬。

見常崇財如此厚顏無恥,好說歹說沒用,那三個外地人火氣也就上來了。出門在外最恨的就是被人騙,即便是賭博贏來的錢也不行。

兩幫人越說越來勁,那三個外地氣勢洶洶要動手。

動手?可以啊!

常崇財一臉得意,他這邊有七個,對面只有三個,要打就打,看誰能打得過誰。

常崇財這一囂張,那三個外地人也笑了。仗著人多是吧?那就看看到底誰人多。

扯著嗓子一喊,樓上樓下出來二十多位,圍在常崇財那幾人四周,就問他會數數嗎?

常崇財可傻了,他以為別人在此人生地不熟,想坑別人一把,沒想到人家是領著隊伍來的。

這幫人都是臨海縣城一塊兒出來賣海貨的,雖說是商販,但經常在外摸爬滾打跟流氓沒什麼兩樣。

陷入如此窘境,就連常崇財也沒辦法了。對方要錢,可他是真沒錢,一向喜愛空手套白狼,不帶錢也敢出來賭,這回總算是真遭報應了。

然而跟他賭錢的商販也挺好說話,沒錢是吧?給別的也行,不多要,就留下一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