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慾望篇 第二百二十章 憎惡的過往(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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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嬸早有這個意思,她向張大叔使眼色。張大叔見了點點頭,回過頭問常治龍:“小二啊,要不今天就別回去了。你那個叔叔對你又不好,你以後乾脆就住在咱家,怎麼樣?”
常治龍看了一眼張大叔,手裡扒著飯,搖頭拒絕道:“嗯
……不了吧……我還是回去吧。”
張大叔是個直性子,一聽常治龍這麼說,他眉頭立刻皺起來了,問道說:“為什麼呀?不是……我們對你不好嗎?你為什麼非要留在那個家裡?”
這件事,張大叔已經提過不只一回了,他是沒想到常治龍這孩子會那麼固執。
其實不只是張大叔兩口子,村裡很多人都不理解。常治龍的親叔叔常炳昆是個什麼貨色大家都知道,遠近聞名的無賴,十里八鄉人人唾罵的臭流氓。
就這麼一個貨,與他那個潑婦老婆整天禍害鄉里。常炳昆負責坑門拐騙,他的老婆強氏負責罵街,他兒子常崇財又糾結一幫不學好的孩子到處惡作劇,他們一家等於是將瞿溪村及周邊範圍的壞事給壟斷了。
就這麼一家非人的玩意兒,其他人見了當然是能躲多遠躲多遠。常治龍是寄居在他們家的孩子,平時沒少受這倆人欺負,非打即罵還要幹些髒活累活。就這樣的一個家,別人讓他走他都不走,究竟是為什麼呢?
是啊,到底為什麼呢?
如果你問常治龍,他會回答你:“我憑什麼不回去?”
事實上無論是常炳昆一家現在住的房屋還是租出去收錢的田地,這些東西原先都是常治龍父親的財產。
常治龍的父親也就是常炳昆的哥哥,說是說親兄弟,可常治龍的父親跟常炳昆完全不像是一對父母生的。
常炳昆壞事做盡,可常治龍的父親卻很老實,一輩子只知道種自己那幾畝田,出格的事想都不敢想。
俗話說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
常治龍五歲的時候,他的親生母親就病死了。幼年喪母本來就很可憐了,誰知七歲那年,他的父親又病死了。
臨死之前,常治龍的父親看著自己尚未懂事的兒子,心裡想著自己死了兒子該怎麼辦。本家也沒別人了,就常炳昆這麼一位兄弟,沒辦法,只能託付給他。
人都說做人不能太老實,常治龍的父親不僅老實,甚至還有些過於天真,否則也不會相信他這個弟弟。
常治龍的父親知道常炳昆不可能不動他的遺產,可是看在房子和田產的份上,多少能夠善待自己年幼的兒子吧。
然而事實上他這個弟弟不只侵吞他的財產、虐待他的兒子,更是連他的遺體以及他死去妻子的墳墓都沒有放過。
常治龍的父親死後,由於常治龍還小,喪葬方面只能讓常炳昆代為操辦。常炳昆當時自然滿口允諾,說是哪怕傾家蕩產也要把哥哥的白事辦好。可真的到了要花錢的時候,這混蛋竟然突然改口了。
常炳昆的說辭是這樣的,他說自己的哥哥理應與嫂子合葬,可是現在嫂子的墓找不到了,所以沒法下葬。
這話一經說出,村民們當然沒少罵他。可只要有人一罵,常炳昆就反駁說:
狗嘴裡吐不出象牙,這個臭無賴!
那麼常治龍母親的墓怎麼就沒了呢?
原因是讓常炳昆這個損陰喪德的人渣給推平了!
就這麼一個沒有廉恥、沒有人性,比水溝裡的蛆蟲骯髒百倍的垃圾,隨隨便便挖個坑把自己的哥哥埋了,連一副棺材都沒有,很別說修墳立碑了。
可憐的常治龍,每年清明想掃墓都找不到地方,還要被常炳昆那個王八蛋兒子罵是沒爹媽的野種!
常治龍年紀小,他懂得不多。他只知道常炳昆把父親留給自己的房屋賣了,田地也租出去了。那個人渣將全部財產據為己有,一轉身就用得來的錢重新改建了他們家的房屋。
因此常炳昆一家現在住的房子,其實就是用常治龍父親的遺產換來的。那理應是屬於常治龍的東西,他憑什麼不住在裡面?
他要回去,忍辱負重,找機會奪回屬於自己的東西!
這就是年幼的常治龍最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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