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買筆練字(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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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大清早,顧謹言便爬了起來,他要去買紙買筆,最後再去肉市買肉。
早晨肉鋪的肉都比較新鮮,是那些天還沒亮便被屠戶現殺,然後運進城來售賣的。
只是先買肉再提著肉和菜進書肆,估計會被老闆轟出來,所以顧謹言先去的是書畫一條街。
他要先去買紙筆,再去肉市,反正中途也差不了多少時間。
當然,除了紙和筆,還需要一方硯臺,一塊墨錠。
不然,光有紙和筆也是寫不了字的。
對於書畫一條街顧謹言早已不再陌生,所以提起銀子便直奔這裡而來。
路過東興酒樓時,卻見到酒樓門前的兩根景觀石柱上,已經將顧謹言所作的對聯連夜雕刻完畢。
從右至左,正是‘東不管西不管酒管,興也罷衰也罷喝吧’。
偏偏這字奇醜無比,引起大量早起的路人圍觀,議論紛紛,一個個哈哈大笑。
顧謹言遠遠地停下腳步,沒有湊上去,望著石柱上的字,臉蛋一陣陣發燒,無言以對。
他也不知道那譚掌櫃是怎麼想的,腦子多半是得了什麼大病,將自己一個初握毛筆的人寫的字就直接照刻了上去,也不找個書法大家謄抄一遍,再行雕刻,這不是故意讓人看笑話嗎?
顧謹言自己看著那忽粗重細,歪歪斜斜,整個似狗爬一樣的奇醜字型,都有些不忍直視,練習書法的心更加迫切了。
眼見那裡圍聚的人群越來越多,顧謹言一陣無言,心中慶幸,還好昨天沒有直接露面,周圍沒人知道這幅對聯是他寫的,否則還不要當場社死?
伸手蓋住臉,顧謹言匆匆越過人群,來到書畫一條街。
他也沒有挑選,筆墨紙硯在哪裡買都一樣,看到街頭就有一家名叫‘靈筆齋’的書肆就直接走了進去。
因為是早晨,來這裡的人還比較少,所以有些冷清,店內除了他,便再沒有其他客人。
掌櫃的是一位五十餘許的清瞿老者,本來正百無聊懶地擦拭貨架,見到顧謹言進來,頓時面帶笑容,迎了上來:“公子需要些什麼,小店專營各類筆墨紙硯,種類豐富,價格公道,一定讓公子滿意。”
顧謹言道:“我就是來買筆墨紙硯,你分別都給我介紹一下吧。”
“好的,沒問題!”
掌櫃一聽顧謹言四樣都有,臉上頓時笑開了花,走到一塊筆架下方,指著其上懸吊的數支毛筆,如數家珍道:“我先帶公子看筆吧,此處共懸掛有十支毛筆,有最普通的羊毫筆,需要特製的狼毫筆,彈性極佳的紫毫筆,甚至極其稀有罕見的純狐毛筆等等。”
“甚至……”
他湊近顧謹言耳邊,臉現神秘笑容,低聲道:“還有用女人身上的頭髮製成的女兒香筆,以及嬰兒身上的胎毛所製成的胎毛筆等等。”
“視用料珍稀,筆桿材質,製作工匠,以及最終成品的品質高低,分別有不同價位,不知公子要哪一種?”
“嗯?”
顧謹言悄悄退後一步,看著掌櫃,就似看著一個變態。
掌櫃看著顧謹言的反應,先是一愣,隨即反應了過來,苦笑道:“公子莫要往歪處想,不是死人身上的毛髮,是剪下來的女子青絲及嬰兒出生第一次理下的頭髮。”
“古代朝廷有一次向前線運筆,結果被敵軍搶奪一空,監運官沒法向前線交差,一時情急,便用押運官兵的頭髮加山中細竹臨時製作了一批毛筆運往前線,沒想到還挺好用,逐有人毛筆之說。”
“後人加以改良,認為女子的頭髮更加細軟,更適合製作毛筆,自然有女兒香筆的出世。”
“而嬰兒出生,剛生下來的頭髮便是胎毛,胎毛漸漸成長,剛滿月時是要全部剃掉的,這是習俗。”
“這是人生僅有一次的自然毛髮,自然擁有特殊意義,不會直接扔掉,有人會把它製作成一個平安符掛在小孩身上,也有地方喜歡將其縫入小孩衣角之中,當然也有人為了紀念,將其製作成了毛筆,供小孩自己收藏,這便是胎毛筆,真沒有任何邪惡的意思。”
“若是長大後能成為儒生,能用自己的胎毛筆進行書寫,甚至更能得到天道的親睞,詩詞的威力大增。”
顧謹言恍然,斜眼看他,道:“那你剛才那幅表情作甚,我還以為你這是個黑店,要殺女人和孩子製作毛筆呢。”
“哪敢哪敢,可不敢亂說……”
掌櫃的臉色都變了,連連擺手,再看顧謹言時,就再也不敢口若懸河了,極是沉默,小心翼翼。
顧謹言對人毛筆和小孩的胎毛筆沒什麼興趣,雖然聽掌櫃所說,這些筆應該還真有點特殊之處,但是,他心裡硌應,實在不想使用,就直接問其他。
“羊毫狼毫紫毫和純狐毛筆分別什麼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