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秋毫殿,明察鼓(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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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
馮守堂不知顧謹言為何突然這麼問,但還是回答道,只是不知為何,心裡隱隱有一點不妙的感覺。
“好。”
顧謹言拍了拍掌,道:“我要告馮燕傑對我進行侮辱、誹謗,並進行栽髒陷害,我要進秋毫殿,升明察鼓,舉行公判!”
“什麼?”
馮守堂霍然變色。
青萍書院中,有院首,有監院,有講習,有堂錄,有掌德業薄,有掌書,有書辦,亦有醫瑜,掌祠等……
這其中,院首是一院之首,一般是一個書院中儒道修為最高之人,需要有較高的學識和較好的德行,名聲最重,主要出席一些大場面,作為書院的門面人物,卻一般不會去管具體事務。
院首之下便是監院,監院是書院中,僅次於院首的職事。
實際上,在院首不管事的前提下,監院是書院中權力最大的職務。
無論行政、財務、學子管理、書院藏書等,都是監院所管的事情,名義上受院首制約,實際上,只要是成規模的書院,監院都是由大儒朝廷指派,所以往往可以越過院首,直接向當地官府負責,甚至還有暗中監視院首的義務。
畢竟,大儒以文道為首,除了官辦書院,民辦書院也是一定會插手控制的,防止出現異端邪說,或者學子鬧事。
當然,一個書院如此做的事情,監院一個人肯定管不過來,所以下面便會設定監理和學監。
正常大小事務,由監院處理。
而監院總攬大局,具體事務,便多是由下面的監理或學監解決,馮守堂是監理,自然知道顧謹言所說的秋毫殿,明察鼓是什麼東西。
那是基於一項儒道神通,‘明察秋毫’,發明出的兩大文寶。
秋毫殿,是青萍書院中一處十分神聖的地方,但凡書院中出現重大的事情,皆由秋毫殿進行審判。
秋毫殿的人平時不管具體的事情,但是一旦有人覺得下面的監理、學監處事不公,認為自己含有重大冤情,便可以請開秋毫殿,升明察鼓,進行公判。
世間書院千千萬,歷年下來,自然有監理、學監任人唯親,貪汙包庇,嚴刑峻法,處事不公,甚至因此造成了非常重大的後果,譬如一百多年前,便有一位監理,自身因為好色,姦淫了一位女子,導致對方死亡。
他怕官府嚴查,竟然汙衊一位經過此處的少年學子,要將其送交官府。
那學子心高氣傲,如何能容忍這種汙衊,但是官府受了那監理的賄賂,竟然直接判定是少年學子所做,少年學子不服,在官府大堂之上,當場頭撞鳴冤鼓,血濺光明殿。
他死後,冤氣凝結官府上空,久久不散,府城連續三日,烏雲蓋頂,不見日光。
這件事引起轟動。
一位掌握有‘明察秋毫’神通的儒道書君正好從此經過,感受到官府上空盤旋不散的冤魂,當即下令重查,最後以明察秋毫之術,讓那位官員,監理自承其罪,還那位學子清白。
最後,監理被處以極刑,五馬分屍,貪汙包庇他的官員亦被斬殺,並立下規矩,若有學子因受到不公待遇,覺得有冤,可以申請開秋毫殿,升明察鼓,進行公判。
當然,這麼做也不是沒有代價,如果一旦查出不實,事後這名學子會直接被清退,並且再也不可能進入天下任何一間書院。
並且,動用了明察秋毫之術,照射之下,若你說出了違心之言,則會被明察秋毫神通反噬,心海蒙塵,從此再也不可能踏上儒修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