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守靈仵作妙揭血屍慘案(11)(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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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
縣令大人一聲沉吟。
“堂下跪者何人?”
“小人乃同安縣的李富貴。”
李富貴雖趴跪在地上,臉上卻毫無懼色。
什錦觀察著李富貴的神情,心下更是疑惑。
“將證物呈上來!”
縣令大人一聲令下。
一個衙役端著一個淺淺的盒子,走上了公堂。
“李富貴,你可認得這件女子的襦裙?”
李富貴抬起頭,瞟了一眼衙役手中那盒子裡放置的東西。
“認得。這襦裙是一位女子穿著的。”
“那本官且問你,這襦裙上滿是血跡,穿著襦裙的女子現在身在何處?是否有恙?”
李富貴不慌不忙,向上叩頭道:
“回稟大人,穿著這件襦裙的女子現在已經亡故。”
“哦?”
縣令一皺眉。
“亡故了?你因何知曉?”
“回稟大人,此女子乃是小人親手所殺,所以小人知曉此事。”
什麼?!
什錦一愣。
這二貨怎會突然認下了殺人的罪責?!
司馬卓雅明明不是她殺的。
他到底想幹什麼?!
“大膽狂徒!竟敢無故殺人!”
縣令大人立起眼睛,猛拍驚堂木。
“回稟大人,小人殺她是有隱情的,小人是逼不得已的。”
“哦?有何隱情?難道是有人逼迫你殺人不成?”
什錦躲在房上,豎起耳朵仔細聆聽著。
“回稟大人,小人之前謊報了案情是小人不對。其實小人並非是發現屍體之人,而是作案之人。那日夜裡,小人喝得酩酊大醉,走到街角時碰到了一名女子。”
李富貴跪在堂上,一臉從容,說得有條不紊。
“那女子瘋了般的上前搶錢,小人醉酒之下與她動了手,失手殺了她。可小人也是為了自保啊!小人好不容易才從賭坊贏了三兩銀子,這銀子可是小人的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