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又是鄰居?(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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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有些道理,哪怕身為老師,我理應不應該贊同你的想法。”容老師冷靜了下來,見學生們一副深思的神情,有的甚至一臉認同,她也不能強行去否定林初的說法,“你平時都在思考這些嗎?”
容老師認栽,只能說她挑錯了人選,這個年紀的學生怎麼會有這麼深沉的心思?太妖孽了吧?
“也不是,只是湊巧。”林初露出了一絲靦腆的笑容,不好意思地道,“這週迴去的時候,我和鄰居家的叔叔聊起了軍訓時候的事情,他和我說了很多。恰巧就有老師你提的這個問題,我就把他的說法搬了出來。之所以先前說是我的拙見,主要是我也不清楚這番道理對也不對。”
鄰居家的叔叔?
又是鄰居家的叔叔?
陳彬翻了翻白眼,信你才怪,這小子損招百出,這絕對是他自己的想法。
容老師倒是瞭然,一個心智還沒有完全發育的高中生,怎麼可能會有這麼深度的見解?照搬他人的理論倒是可以理解,容老師只能暗歎自己撞到了槍口上,看來算流年得提上日程了。
“你那位叔叔應該是一個很哲學的人,不過他的觀點也不一定對,老師還得思索,思索。”容老師直覺感到林初的話中有漏洞,一時間卻想不明白。
其實現在一個教師的立場上,林初這番話是頗為離經叛道的。可容老師畢竟是第一次帶班當班主任,經驗不足,沒能想通其中的關節。
林初的話中很大程度是在偷換概念,就好比莊子那句著名的:子非我,焉知我不知魚之樂。
有一個名詞是用來形容這種辯論方式的,名為詭辯。所謂的詭辯,在根上其實是站不住腳的,但是卻讓人無力反駁。
林初的那番話也是如此,容老師問他的是,如果有一個音樂公司來請他當歌手,他是否會同意。這是不是他這個年齡該做的事情。他的回答卻是他會答應,原因是學習是重要的,學什麼卻是因人而異。
容老師問話的實質是,林初如果選擇了音樂公司,從而放棄了學業,未來會怎樣?
林初卻偷換了概念,強調了學什麼的重要性,對於未來的風險卻避而不談。
實際上兩人聊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情!
可有一點卻是類似的,那就兩人的話都是說給張偉聽的。
容老師心情很複雜,想要達成的目的中途打了折扣,這節課算是白瞎了。她原本是想要教育張偉,讓他沉下心好好學習,不要有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忽然冒出林初這個異類,她真的很受打擊,看來班主任果真不是那麼好當的。
下課了,班上一下子炸開了鍋,課上討論的話題是很炸裂的,很多人對此都有自己的看法。上課時候不能交流,可把他們給憋壞了。好不容易下課了,他們可不得痛痛快快地聊聊?
“林初,你鄰居家的叔叔真有才。”童謠深深地看了林初一眼,她為自己的單純感到悲哀。
“你不信?”林初瞥了童謠一眼,“那這樣,下週放假你和我回家,我把鄰居家的叔叔介紹給你。”
你跟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