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家大公司的總經理,周永勝的心裡其實也拎得很清。

以夏帆現在的人氣,以及躥升效率,拿到A籤是遲早的事情,他之所以提早做,是為了之後更長遠的合作。

等夏帆這份8年合約走完,如果不走人的話,多半也會拿到S籤,在時代娛樂旗下成立個人工作室。

作為能力很強的原創歌手,又牢牢握住自己的歌曲版權,周永勝其實也不願意和夏帆起正面衝突,惹得對方走人。

“時代娛樂之前的音樂業務一直沒什麼水花,當時和夏帆簽約又是因為王曉明的推薦,在歌曲版權上也沒提什麼要求,結果現在作繭自縛了。”

其實在娛樂圈裡,不少專門以培養流量愛豆為主業的娛樂公司,在歌曲的版權上會做不少手腳,哪怕是藝人自己填詞填曲的歌曲,只要是在公司期間裡創作的,所有版權都永久歸公司所有。

這些公司就靠這個吃飯,會將各種條款的研究做到極致。

不過以影視為主的時代娛樂,當時沒想這麼遠,更為關鍵的是他們也沒料到夏帆能夠寫出這麼多的金曲,所以在歌曲版權方面,只要是歌手自己原創的,便沒做什麼計較。

“行,公司尊重你的想法。”

周永勝深吸一口氣,咬著牙同意了夏凡的意見。

“周總,那我就去回絕了企鵝音樂那邊的談判人。”黎燕姿馬上插話道。

“行吧,你去。”周永勝揮了揮手。

黎燕姿先行一步離開,在走到門口時,驀然回頭,飽含深意地看了一眼夏帆一眼。

這小夥子越來越讓人看不懂了……

坦誠地講,她也並不贊成夏帆接受這份合約,不過這話她不會開口,更不會給夏帆提供任何建議。

作為公司的王牌經紀人,黎燕姿對於尺度的拿捏把握得非常好。

站在公司角度,如果夏帆不接受這份合約,公司的經濟利益受損;如果讓夏帆接受這份合約,可能對他未來幾年的發展不利。

當然還有一點,這份價值3年1.5億華夏幣的合約,對於夏帆而言是一筆超級鉅款,作為經紀人的黎燕姿也實在不好意思開口讓他拒絕。

所以這份合約只能讓夏帆本人決定,是接受還是拒絕。

她原以為夏帆會興高采烈的接受這份合約,然後一臉春風地簽下自己的大名。

結果,黎燕姿發現自己失算了,也被打臉了。

這一幕,也讓她想起了幾個月之前,自己手持三份電影劇本讓夏帆去跳,結果那傢伙挑了片酬最低,投資成本最少的《失戀33天》。

果然是一個不按常理出牌的年輕人。

黎燕姿走後,偌大的總經理辦公室只剩下周永盛和夏帆兩人。

說實在,這兩人並不熟。

獨處一室,也顯得有點尷尬。

“周總……”

夏帆覺得還是得自己首先開口:“其實幾天前,企鵝音樂給了我一個專訪,有意識地挖坑,讓我去針對華夏金曲獎的組委會。”

“哦,這事我倒是不知道。”周永盛露出意外神情。

作為在娛樂圈裡叱吒風雲多年的大佬級人物,很快猜到了箇中緣由。

“這份合同,應該是那次訪談的延續,當然明面上是兩家平臺之間的對抗。”夏帆聳了聳肩,淡然一笑,“我沒必要參合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