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不少歌手的歌曲版權歸公司所有,哪怕你是原創者也不例外。

在歌手從公司離職後,便不能唱原來的歌曲,除非兩者之間在私下達成了分成協議。不過如此一來,歌手即使跳槽了,依然在為老東家打工。

每一次演出,只要唱了原來的歌曲,就必須按照協議讓原公司抽成,老東家等於躺著收錢。

不過夏帆運氣不錯,當初因為時代娛樂的音樂業務幾乎沒什麼水花,也不認為這個打著原創歌手名頭的小夥子真能闖出一片天,在版權方面沒有太過計較。

這讓夏帆在歌曲版權方面佔據了絕對的主動權。

六年期間,公司沒有給他創作過一首歌曲,當然他也不需要。不過公司已經從他所創作的歌曲裡收穫頗豐。等合約期滿後,夏帆收回版權也沒什麼不好意思。

不過,黎燕姿找到他後,悄悄跟夏帆透露了一個訊息:“其實以周永盛為首的時代娛樂高層,對你這樣的決定很是不滿。”

夏帆有些無奈,聳了聳肩說道:“燕姿姐,其實我已經給他們留下了合作渠道。”

“話是這樣沒錯,可公司那邊已經非常有誠意了,會幫你投資成立新的公司,並會盡可能的給你傾斜資源。”

“不需要成立公司。”夏帆搖搖頭,“獨立的個人工作室就夠了,這樣我比較自由一點,也少點束縛。”

黎燕姿又接著道:“小夏,我這邊當然也理解你的想法。反正時間也不到兩年了,這裡的氛圍太壓抑,我也不想待著了。”

“主要我自己手裡還帶著幾個藝人,他們的合約還沒到期。”

如果她跟著夏帆一起跳槽了,幾個她經手的藝人,包括佟麗雅這樣的當紅花旦,就會被別人接手。

夏帆想了想後,說道:“無妨,到時候你可以先來我這邊掛個名。我個人精力有限,一些經紀約還需要燕姿姐你來打理。我給時代娛樂留下了入股的空間,也是想在未來保留一些合作渠道。”

“暫時只能如此了。”黎燕姿也只好點頭說道。

其實她經手的藝人,這幾年來來回回,留下的有價值的也就那幾個。

娛樂圈裡通常都是僧多粥少,即使身為公司的王牌經紀人,黎燕姿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讓手裡每一個藝人都有著充足的資源。

總有人,因為資源不到位,心生不滿而跳槽。

如今黎燕姿手裡的藝人,真正有價值,並處在一線的只有夏帆和佟麗雅。

夏帆屬於一線頂端,而佟麗雅屬於一線的守門員。

“YY的合同還有三年到期。她也考慮成立個人工作室,不過以她的資源和人脈,其實這麼做有點難。”

黎燕姿有些無奈地說道。

坦誠地將,這個時空的佟麗雅因為和陳世誠之間沒有交集,雖然她已經成功躋身到了一線,但獲得的資源依然無法同日而語。

“該幫忙的,我會幫忙的,畢竟是多年的師姐弟。”

夏帆淡然回道,他清楚自己是這一切的始作俑者。

而在幾天後,網路上開始流傳一則訊息,當紅花旦陳詩穎悄悄成立了“詩帆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