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與森沉默,認同了譚詩韻的說法。

宋蓁坐不住了,她是生性隨和了些,但也不是泥捏的沒脾氣。

三年前,張父跟葛母自作主張,定下了張與森跟宋蓁的婚事。

但在新婚夜當晚,走的匆忙的張與森不小心推了宋蓁一把,磕到了腦袋,好好的一姑娘就這麼香消玉殞了。

再醒來的,是來自二十一世紀的一抹孤魂,宋蓁蓁。

宋蓁蓁從大山裡出來,小小年紀闖社會,乾的最多的就是飯店的活計。

熬了這麼多年,好不容易成了國宴大廚,在五星級酒店工作,卻因為瓦斯洩露發生爆炸,二十多歲便去了。

等宋蓁蓁在睜眼時,卻發現自己竟然魂穿到了七十年代的農村。

雖是站在時代的風口浪尖上,但宋蓁蓁卻早已無心名利,反倒覺得這小山村的生活別有一番況味。

更何況,張父跟葛母這對公婆,待宋蓁那簡直是沒話說,比親生閨女還親。

宋蓁現在就只想,守護好這個小家。

至於,張與森,哪涼快哪待著去吧!

宋蓁一臉平靜,從壁櫥處取出一張泛黃的紙,懟到譚詩韻臉上。

“譚小姐讀過書,應該識的這幾個字怎麼讀——看清楚,結婚證!”

“張與森、宋蓁自願結婚,經審查合於中華人名共和國關於婚姻法的規定,發給此證! ”

宋蓁玩味的上下打量著譚詩韻,看著她臉色由青到白,“看來狗娃沒告訴譚小姐啊,那譚小姐是不是……管的有點多了?”

“我們夫妻之間如何,還輪不到你一個外人評頭論足。還是說,譚小姐對別人的丈夫,念念不忘?”

一口一個譚小姐,不就是在提醒她自己的身份嗎。

譚詩韻拳頭握的死緊,指甲都掐進肉裡了,“你誤會了,我並沒有這個意思。”

宋蓁冷哼一聲,把結婚證摺好放回原處,“這話要能信,母豬都能上樹。”

譚詩韻說不出這樣粗鄙言辭,轉頭去找張與森。

張與森皺著眉頭,“宋蓁,你簡直不堪入目!”

“不堪入目?!”

宋蓁紅唇微啟,輕輕呢喃重複。

隨後,一巴掌落到了張與森臉上。

宋蓁每天做活,力氣跟個成年男子不相上下,這一巴掌用了十足的勁,不止張與森,在場的人都懵了。

“這一巴掌是教你做人,怎麼,讀了兩年聖賢書都讀回狗肚子裡了?不敬雙親就是你的本事嗎?!”

張與森捂住發腫的臉,看向張父的方向,跟告狀似的喊了聲爹。

誰知本來還在氣頭上的張父,這會毫不留情的笑了,這臭小子,他早就想這麼做了!

不過蓁蓁下手還是輕了,要是老子來,看老子不打斷他的腿!

葛母也在強忍著笑意。

張與森頓時覺得,自己不是親生的,好像宋蓁才是他們閨女一樣,自己就是個倒插門的女婿。

張與森不知道的事,這幾年來,無論是地裡莊稼種或收、家裡的房子翻修、張父葛母生病住院、長期吃藥,都是靠宋蓁的小攤子掙錢挺過來的。

張父跟葛母,早就把宋蓁當成了親生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