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我們租車匆匆趕到已過了一個多小時,幸福城實在是太大了,從北市到南街跨了小半個城市。

伍侯一臉迷茫,對我們趕來接他並沒有驚喜,還在賭場下注。

文軒一把拉住他,準備帶他離開。到門口卻被兩個守門的攔住。

“請這位公子先付清賭款。”

我忙問:“他欠了多少錢?”反正我積分有的是,還款應該沒問題,除非超過一百萬。

一個守門人客氣的說:“不好意思,這位公子欠的是自由。”

“什麼意思?”文軒心生不妙。

守門人說:“這位公子用的賭注是人身自由,所以他必須在賭場做事贖回自由。”

文軒轉頭問伍侯:“到底怎麼回事?”

伍侯支支吾吾說:“我積分不夠,沒有其他東西可抵押,他們說自由也行。我就用自由換了錢。”

文軒又問守門人:“他得做多久才能自由?”

“他簽了五年的自由。”

我們倆人同時抽了口冷氣,伍侯低下了頭:“隊長,我以為能贏的,就一把……是我連累你們了,對不起大家,你們不要管我了。”

我又問守門員:“你們老闆在哪?我們想找他談一談。”

另一個守門人傲慢道:“個個輸了錢都想找老闆,老闆還不累死?願賭服輸!來這都是自願的,沒人逼迫。別輸了就找老闆,輸不起。”

“難道不能通融通融?”我問。

“賭場的規矩就是這樣,而且他簽下了協議。”

“那我跟你們賭,贏了放他自由。”我不由上前。

“這不合規矩。”

“我找老闆不行,賭他自由又不行,要如何才行?”我不覺氣惱,聲音也大了起來。

“有一樣可以,他同意打生死擂臺賽。”一個優雅的聲音傳來,走過來的是個有氣質,三十多歲的美女。

“老闆,他倆在這鬧事,我們……”

“嗯!不關你們的事。”美女老闆揮揮手,又對我們說:“你們可以商量一下,擂臺賽可是要籤生死約的。”

文軒冷著臉問:“請問比賽對手是什麼樣的人?”

美女老闆閃著秋波,直勾勾盯著文軒:“能參加生死擂臺的自然都不是尋常人,他們都是死刑犯。他們的條件是戰勝對手就得以釋放,味意著他們會拼盡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