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李立根這傢伙做事太乾淨了,最起碼在李立根沒有落網並定罪之前,李立根手下的其他人根本不敢開口說實話,而專案組也調查不出太多的資訊。

時間年代太過久遠,這年代也沒有太多的刑偵技術手段,所以自然也就只能這樣了。

而,另一邊。

李立根以為求董偉民辦事的原因,因此效率的確很快,幾乎在第二天晚上的時候,就將國外的銀行卡辦好,甚至還直接轉移進去五十萬美金。

董偉民拿到銀行卡後,自然隨後就直接上交。

畢竟這些東西,他可不敢拿。

而他當然也沒有廢話,當即就在第三天晚上,規定的最後時間內,直接將李立根想要得知的情報,全部都交給了李立根,隨即就直接告訴李立根,今後兩人不需要在聯絡了,因為他已經決定要儘快出國。

李立根自然直接同意了。

畢竟他聯絡董偉民,實際上就是為了這份情報。

如今既然情報到手,那麼董偉民自然也就沒有了用處,今後董偉民的一切自然和他無關。

等兩人這次見面結束後,警方自然當即就聯絡各部門,給董偉民一家偽造了航班資訊等等,最後直接將董偉民一家轉移到了安全地方,最終決定等徹底將李立根抓捕後,才讓董偉民一家人迴歸正常生活。

至於如今,一切都得為專案組讓路。

董偉民一家在得知是警方的行動後,自然對此也表示了理解,隨後他們一家人徹底消失。

而李立根在得知這一切,知道董偉民一家已經離開國內後,也就徹底相信了眼前這份情報的真實性。

隨後他自然不在猶豫,直接就將這份情報交給了申建軍。

對於這份情報的真實性,老實說申建軍比李立根更加看重,畢竟若是一個弄不好,說不得就連他也得栽進去。

不過他在瞭解到這份情報的來源,以及董偉民一家人如今已經離開國內後,自然也就選擇了相信,隨後自然針對這份情報做了一份精心的計劃後,直接在第五天就開始準備行動。

只不過這次行動,在開始之前就註定了失敗。

因為警方不可能真的讓證人冒險,因此董偉民給的這份情報中所說的安全屋,實際上裡面根本沒有任何所謂的證人,基本全都是當地的刑警和武警成員。

這年代突擊步槍配置的比較少,因此一般刑警配的全是五四手槍、防彈衣等,而武警則配衝鋒槍、防彈衣、防彈頭盔、煙霧彈、盾牌等鎮壓武裝的裝置。

因為這年代治安不比後世,因此哪怕沒有行動,基本也全都是荷槍實彈,更不要說他們本身就知道,這幾天內就有行動的情況下。

警方準備的陷阱,哪怕是一般配置完整、裝備一流的武裝都可以鎮壓,更不要今晚行動的僅僅只有申建軍這麼一個人。

雖說他是僱傭兵,但對警方來說,卻依舊是個渣渣。

因此他的行動根本沒有意外,基本就在申建軍剛剛破壞門窗,進入這座安全屋的瞬間,直接煙霧彈、閃光彈、催淚一轟,緊接著就沒有絲毫意外,整個人直接被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