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不錯,還是德國原廠產的,配了兩把,還擅長使雙槍?”楚雲飛把槍還給他,詢問到。

魏和尚回答:“還行吧,主要是這槍火力猛,兩把一塊使,跟抱了一挺機槍似的。

要說使雙槍,還是俺們袁顧問厲害,那子彈打出去例無虛發,槍槍鎖頭。”

“哦!”楚雲飛頗感意外,他沒有想到文質彬彬的袁朗,還是個槍法高手啊!

而且,這正是個機會。

“正好楚某人槍法還行,那就比一比。”楚雲飛話音剛落,手已經把槍掏出來了,對著樹上的鳥窩啪啪兩槍。

兩隻麻雀應聲落下。

三五八團第一快槍手之名,那不是吹的。

李雲龍誇道:“雲飛兄好槍法呀!”

楚雲飛得意的輕哼兩聲:“此槍是比利時fn公司生產的,口徑六點三,彈容六發。

出廠的時候就是一對兒,一雄一雌,勃朗寧品牌。

我楚雲飛想把這隻雌的,贈送給李團長,以表我兩軍攜手殺敵之情誼。還望李團長笑納。”

李雲龍聽得面帶笑意,對於送上門的禮物,尤其是槍,那是軍人最愛的東西,他沒有拒絕的理由。

只是……

“楚兄要是送,還不如把公的送我,母的我不要。”李雲龍說。

楚雲飛不明白了,“李團長是何意,請明示。”

“堂堂大丈夫,帶一隻母槍,這事兒傳出去,讓人家笑話。”李雲龍解釋說。

楚雲飛和李雲龍,一個是正兒八經軍校畢業,受過良好教育的。另一個是大字兒不識一個的農民。

就像李雲龍覺得奇怪,槍還能分公母?

楚雲飛也無法明白,李雲龍的腦回路。

如此才有戲劇的一幕。

楚雲飛放聲狂笑:“我自狂歌空度日,飛揚跋扈為誰雄,真乃大丈夫也。好,李團長,就聽你的。這個雄的送你。”

痛飲狂歌空度日,飛揚跋扈為誰雄。是杜甫贈李白一首詩的後兩句。

其詩詞意為,李白藐視權貴,拂袖而去,淪落飄泊,

雖盡日痛飲狂歌,然終不為統治者賞識。

雖心雄萬夫,而難以稱雄。

雖有濟世之才,然不能施展。

楚雲飛此處略有改動,倒顯得豪邁無比。

李雲龍字都不會寫幾個,更別說唸詩了。詩句沒聽懂是啥,就知道楚雲飛要送他雄的那把槍。

大大咧咧的拿了,?顯得他多沒文化呀!

趙剛幫李雲龍遞了個臺階:“不求連城璧,但求殺人劍,楚團長初次相見便把愛槍相贈,李團長你面子夠大的。正可謂寶劍贈英雄啊!”

醉臥美人膝,醒握殺人劍;

不求連城璧,但求殺人權!

有朝一日權在手,殺盡天下負我人。

出自王維的老將行,趙剛改了一下正合適應景。

李雲龍沒啥文化,笑著接過手槍,“那我就無功受祿了。”

袁朗在一旁看著,心說:這不行啊,吃人嘴短拿人手短,這把槍可不好拿。得禮尚往來才行。

兩隻正飛過的麻雀,一不小心遭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