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喝了一口湯,聞言笑道:“應該是真的。”

當然是真的。

瘦金體就算在書法歷史中,也是很特別的存在。

這個世界從來不缺識貨的人。

“啊?”

老媽的三觀有些崩塌。

靠筆桿子吃飯,她信。

畢竟自家兒子就是寫網文的嘛,還是網文大神呢。

有書法大師一副字價值千金,她也信。

畢竟華夏曆史源遠流長,書法登峰造極之人,一幅字換他們家一個麵包店都綽綽有餘。

但是書法家的名聲按在自家兒子頭上,她有些懵了……

“可是……你什麼時候學會書法的啊?”

老媽眉頭微皺,道:“我記得你好像只有小學三年級上過一個月的書法培訓班吧?”

“媽。”

“嗯?”瞧見李想一臉鄭重,老媽不由的看向他。

李想拿筷子指著自己說道:“媽,有些人是天才,比如你兒子我。”

“天才嘛,學什麼都快,一個月就夠了。”

李想這幅拽拽的模樣,很欠揍。

雖說下雨天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可畢竟小乖都大學了,再動手不太合適。

老媽聽完,一把奪過老爸的酒杯,喝了一大口白酒。

“嘶……哈。”在父子倆詫異的目光中,老媽迅速起身走到雜物間。

“老李,今天你洗碗。”

“我記得雜物間裡好像還有小乖之前練字的廢紙之類的,我找找。”

老媽像個財迷,在雜物間翻找。

李想哭笑不得,他自然知道老媽此舉是為了什麼。

簽名兩個字,就值兩三千。

李想練習書法的草稿,肯定更值錢。

這次簽名說是第一次簽名,具有收藏價值!

那李想小時候的草稿不是更有收藏價值?

其實兩三千塊錢也好,有價無市也罷。

正主在這裡啊!

不管是字還是簽名,還不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只是老媽一時沒轉過這個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