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條舉措無所謂,都是應有之意。

可問題的關鍵是……第四條恐怕不妥吧。

公司和李想合作僅限於作詞,作曲。

雖然李想提出了要洛天依在五天之內首秀的要求。

公司這邊的計劃被打亂不假,可李想也退了一步,收益分成只要了三成。

這樣一算,大家互不相欠,可能站在公司角度而言,咱們還賺了。

表明作曲人是李想倒沒什麼,可問題的關鍵是拿著這個點炒作,吸引人家李想的粉絲……

會不會引起他的反感?

從聊天到接觸,老褚心裡明白,李想就是頭順毛驢,別看平常好說話,可一旦要是不在乎他的感受,沒跟他商量就獨斷專行的話……

李想也不會慣著他。

別到時候好好的合作談崩了不說,連朋友都沒得做。

因小失大的事情,咱可不能幹。

想到這裡,老褚對依舊在誇誇其談的陸大勇建議道:

“其他舉措都可以,唯獨第四條和李想老師牽扯過多,在沒有徵得他同意的情況下,我不建議拿這個點做宣傳。”

討論熱烈的現場頓時冷清。

陸大勇的臉當場就耷拉下來了。

對他而言,這份方案完全是站在公司的角度進行了所謂的利益最大化。

你反對,那不是啪啪打我的臉?

本來事情就是你們惹出來的,我們給你擦屁股,你還嫌這嫌那的?

這種心理就是典型的大公司員工才有的心理。

都說這是公司的年度重點專案,可風光,功勞都是人家的。

咱還得加班改方案,還得配合,到頭來苦勞有沒有還兩說。

你說說,這事要擱你身上你樂意?

“李想老師不是已經和我們合作了嗎?”陸大勇針鋒相對的駁斥道:“那拿他炒作提高流量和關注度不是圈子裡約定俗成的規矩嘛?”

“你都說了是圈子裡約定俗成的規矩,李想老師嚴格意義上來說可不是圈子裡的人。”

兩位負責人你來我往,唇槍舌劍。

其他負責人低眉垂首,作壁上觀。

老褚和陸大勇算是吵出了火氣。

吵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