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天賦是天才與普通人的分野(2)(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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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曉羽注視著夏紗沫走過一扇又一扇窗戶,纖細窈窕的身影時隱時現,直至完全消失在走廊的盡頭。他心中卻湧起了奇怪的感受,像是自己正坐在一部列車般的時光機中,而他不過是這個時光中的旅客。每每在他俯瞰窗戶外的人時,偶爾會產生一種高高在上的情緒。
就像是來自發達國家的遊客進入了一個極度落後的國家,天生就是一個成功者,隔著一層膚淺的傲慢,凝視著這些似乎還沒有完全開化的土著居民。
但剛才夏紗沫短暫的學習,卻像是穿越時空的清越鈴聲,讓他又想起了許多年前第一次參加音樂比賽時的場景。
說起他與音樂之間的情節,緣起於高中因為一次學校舉辦的合唱比賽,他被音樂老師選為領唱而開始練習唱歌。他天生音色不錯,樂感很強,並且對音樂有相當程度的熱愛,因此音樂老師還蠻喜歡他的,給他開了不少小灶,私下教授了不少歌唱技巧給他。
果然,因為老師的悉心指導以及他自己勤奮的練習,那次合唱比賽讓他出了不小的風頭。由此他愈發的對音樂痴迷了起來,買了數不清的音樂卡帶,並且開始練習了吉他。
逐漸在學校和班級裡,他也混出了點小名氣,只不過當時那還是個愛好只是愛好的年代,學音樂也不是什麼正經的選擇,因此在父母的反對下,他還是老老實實的參加了高考,選擇了一個當時熱門的專業——法學。
進入大學沒了父母和老師的管束,他無心專業學習,將大量的時間放在音樂上,認識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並組建了樂隊。
當時程曉羽也沒有太多考慮未來或者其他的什麼的,只是單純喜歡。幾個人一起租了房子,住在校外,盡心盡力的在農田邊的破爛房間裡揮灑汗水。
酒吧、步行街、學校文藝匯演時長能看到他們活躍的身影,大概是當時星城並沒有什麼人玩樂隊的緣故,有段時間他們很是膨脹,直到第一次正兒八經的去外地參加比賽。幾個人東拼西湊了一些錢,買了去京城的火車票,坐著沒有空調的綠皮貨車晃晃悠悠的趕到了京城。
他們又乘著公交車穿著廉價的T恤牛仔褲來到了北五環外的迷笛音樂學校,興奮的在禮堂裡等待比賽開始。他清楚的記得在他們周圍全是打著耳釘,紋著紋身,梳著朋克髮型的老炮,大家都很吊的樣子,只有他們一副縣城青年的模樣。
不過那時還算年少,並沒有因為外型感到自卑,直到他們看到第一組上場,頓時就傻了眼。
瞬間發現他們與京城的搖滾樂隊相差的不只是犀利的造型,還有專業和非專業上的差距。那綿密的鼓點炸響,遙不可及的距離就顯而易見,更不要提那主唱那震撼的演唱,以及吉他手致命的華彩。
只是聽了第一組樂隊的表演,他們的心就塌陷了,像是陷入了自我懷疑的黑洞。
那一次他們交了參賽費用,卻連比賽都沒有參加就灰溜溜的逃跑了。
他清楚的記得自己當時坐在綠皮火車上,看著西站那簡陋老舊的站臺越來越遠,深深的感覺到了自己的無力和可笑。
你以為你有些天賦,也為此勤勉,你全力追逐著你的夢想,你甚至自信的覺得那並不遙遠。
可有一天,當你滿懷信心的準備踏入這個圈子時,卻發現其實你還沒有摸到門檻。
你不是天才,你很平庸。
綠皮火車在灼熱的盛夏搖晃,他抱著吉他心裡千言萬語百感交集,卻只能彈出一曲毫不出彩的旋律,不足以詮釋他心中的沮喪和失落之萬一。
他依然記得沒過多久,隨著鼓手的畢業,他們的那支樂隊也解散了。
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經歷樂隊解散這種事情,比談戀愛分手還叫人難受。他們幾個人在夜宵攤上喝得酩酊大醉,不知摔了多少個啤酒瓶子。
沒有人提到一句有關音樂的夢想。
只有找個廠上班的真實感受。
人生的聚散並不無常,而是常態。人生的放棄的也不是無常,同樣是常態。所以後來也只有程曉羽還繼續做著不切實際的音樂夢,又組了樂隊,又解散,又再次組樂隊....直到只剩下他一個人在酒吧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
實際上很多時候,程曉羽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麼,在堅持什麼......
就在剛才,聽到夏紗沫的演唱,程曉羽那種熟悉的挫敗感再次湧上心頭。就像他站在大禮堂,目瞪口呆的注視著臺上的留著長髮的男生輪指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