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霞光像上等的絲綢一般掛在了天邊,紅日昏昏沉沉的打卡下班,散發出最後的熱量。

流動的河水被晚霞染成了紅色,嘩嘩的濺起朵朵水花。

河畔邊野草橫生,淡黃色的小花點綴這片綠色。

哥特式的建築矗立在河邊,宛如童話裡的城堡。

少年就坐在河畔上,棕色的捲髮垂下,將冰藍如寶石的眼睛半遮半掩,五官如同古希臘的雕塑般精緻完美。

他的指尖夾著一根手卷煙,輕輕的彈了彈,菸灰墜落在野草上。

少年的身後,站著一位佝僂的老人,拄著柺杖,蒼老的面孔如刀削一般留下了道道皺紋。

“你找的那些人失敗了。”老人說:“我沒想到你居然找了幾個普通人去殺她。”

“試探一下而已,沒指望著他們能成事。”少年淡淡的說。

“你這麼做只會打草驚蛇,如今洛朗醫院的防守堪比白宮,再想殺她很難。”老人說:“而且,據我所知,她還向昂熱求援了。”

“以伊麗莎白和昂熱的關係,秘黨那邊大概會派過來幾個扎手的傢伙。”少年思索著:“讓我猜猜是誰,學院裡好玩兒的就那幾個,加圖索家的那個小鬼,獅心會里有個叫蘭斯洛特的,還有一個楚子航,都還算不錯。其實昂熱親自下臺也不是不可能。”

“為什麼不會是那顆最耀眼的新星?”老人說。

“如果真是他的話,那麻煩就大了。”少年撓了撓頭:“你又把握對付他嗎?”

“你太高估我了。”老人無奈的說:“如果再讓我年輕五十歲或許還有一戰之力,可現在我已經是個垂暮的老者了。”

“這誰知道呢,連昂熱都沒把握躲過你的子彈吧。”少年瞥了一眼老人,嘴角含笑:“對嗎,漢高。”

老人看上去不動聲色,實際上已經給出了答案。

沒人能躲過他的子彈,畢竟,他是“快手漢高”!

一百多年前,他曾在混血種的世界叱吒風雲,他的言靈“聖裁”讓敵人沒可能躲過他的子彈。

哪怕如今他已經是半截身子埋進土裡的老人,依舊是歐洲最頂級的混血種之一。

他的腰間別著兩把鍊金轉輪手槍,曾經的傳奇“德州拂曉”。

0.5英寸馬格努姆手槍彈,即使是普通彈頭也可以一槍打翻大象或者河馬。

但漢高的槍內填裝的並非普通馬格努姆手槍彈,彈頭上鐫刻著複雜的花紋,足矣擊斃次代種級別的純血龍類。

“如果是一頭龍王,我還勉強可以交的上手,但他不一樣,他曾在東京將白王斬落。”漢高說:“我能在他手上堅持多久,一分鐘,兩分鐘,或許一息之間我就已經落敗。”

“果然,秘黨是我們當中最煩人的一個,他們總能找出一兩個怪物來噁心我們。”少年不滿的說:“就和弗羅斯特一樣噁心人。”

“你這比喻真是……恰到好處。”漢高說:“我也覺得弗羅斯特是個沒媽的野種。”

混血種的世界,沒有人不討厭那隻蹦躂的惡犬。

“或許……我們可以嘗試和他達成條件。”少年眼神一亮:“既然不想和他成為敵人,那就不與他為敵。”

“你不會是想從秘黨手上挖人吧?”漢高還以為他聽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