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審批諸王(下)(第1/2頁)
章節報錯
那孫瘸子和新城王聞言不由一愣,這是總所周知的潛規則,。民不舉官不究,你一個賊頭子,怎麼哪壺不開提哪壺啊?
原來朱元璋立國以後,分設黃冊管理戶籍;魚鱗冊管理土地,每十年編訂一次。
結果地方官圖省事兒,豪強地主圖少納稅,愣是把每次編訂變為抄寫一邊拉倒。
甚至以至於出現大明王朝二三百年之間,人口變化不大,甚至出現負增長現象。
洪武初年,兩京十三省還有五千九百萬左右的人口,到天啟年間竟只剩下五千一百萬左右了。
至於耕地方面稍好一些,萬曆年間張居正進行了一遍大規模的重新清丈,最終將大明的在冊耕地從歷年的四億畝左右,提升到七億畝左右。
但是其中猶有“荒地”猶在統計之外,這便給王府和墾荒的百姓上下其手的機會。
特別是南陽多山,原本的荒地較多,更易於隱瞞耕地。
本來老百姓為了逃稅,才故意不報入黃冊。王府便藉助墾荒農民沒有地契的契機,上下其手、強取豪奪。
按照以往的經驗,孫瘸子們也只能打碎牙齒和血吞。不然官司打到衙門裡,他們無憑無據的,如何鬥得過大明的王爺們?
再退一萬步講,即便是打贏了官司。光這“偷稅”、“避稅”之事東窗事發,就少不得要挨一頓板子,更不用說還有罰金和補稅了。
那孫瘸子原本的打算就是利用“賊頭子不知道其中底細”的資訊差,想不付代價的奪回水澆田。
可是他和新城王兩人萬萬沒想到張順竟然把他們私下的心思全都直接抖落出來。
兩人不由面面相覷,好在新城王反應最快,連忙應道:“怎麼會如此?我身為大明王爺想搶誰的就搶水的,幾畝水澆地還值得我如此?”
孫瘸子一聽,不由盤算一番,心道:“先拿到水澆地要緊,難道一個賊頭子還要徵我的稅糧不成?”
他不由心一橫,一口咬死道:“舜王明查秋毫,小人貪圖一時之利,以至於遭到新城王府搶奪。”
一時間兩人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中國古代社會的法律體系按照後世劃分,原系中華法系體系。其特點就是重口供,輕證據。
只要我咬緊牙關不認,這事兒就不能輕易斷下罪名。
那孫瘸子倒是打了個好主意,他知道一般雙方爭執不下的時候,一般官老爺就喜歡各打五十大板,直到一方頂不住招了為止。
他自認皮糙肉厚,要比細皮嫩肉又遭了一頓毒打的新城王頂挨多了,所以便橫下心來死撐到底。
曾雨柔見雙方如此,也不由皺了皺眉頭。其實依著她的心思,何須如此麻煩,將王府裡的長吏拉出來杖責一頓,什麼事情都清楚了。
不過終究涉及到王府之事,按照她以前的關係來算,多少有點沾親帶故。
曾雨柔之前提醒了一下張順已經算是極限,倒不好涉入此事太深。
不意張順聞言便向孫瘸子問道:“你那十畝水澆田在何處,可否描述一下?”
“城西北二十里,磨山腳下,有一顆老歪脖子槐樹,槐樹以東到一塊大石頭為之,便是我那水澆地。其旁剛巧有一汪泉水流過,剛好可以用來澆田!”孫瘸子連忙詳細描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