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林雨沒有寫完《福爾摩斯探案集》是因為太忙了,又要拍電影,又要處理公司的事,還要操心旗下幾個歌手的新歌。

現在電影的事林雨可以放手了,騰出來一部分精力,把《福爾摩斯探案集》全都寫完。

這樣既了了高翔的一莊心事,也把林雨自己的心事了了。

一部作品一定是要有始有終的。

碼字對於他來說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

很多作品的大IP都可以變成影視作品。

現在透過高翔把這些作品推出去,增加熱度,以後都是公司的資源。

很多影視劇都願意選擇大IP,也是因為這些小說本來就有很多讀者粉絲,在拍攝前就自帶流量。

當然也有一個弊端,就是如果沒拍好,不不但得不到原著粉的支援,還會被罵得很慘。

不過林雨覺得只要是對劇本寵粉的把關,還原度高,一定可以得到原著粉的支援。

那些胡編亂亂造的,有得是編劇根本沒有看過原著,而有的是因為資本的介入,讓原本單純的拍戲變得不單純。

很多角色胡亂的串改,加戲,所以才會造成那樣的結果。

林雨自己就是資本,自己把關劇本,被改成爛片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在福爾摩斯以後,他還會開始發展更多的作品。

......

在林雨八爪魚式碼字的時候,陳晨正在辛勤的練歌。

林雨早就把新歌發給他了。

跟第一期公演不同的是,這一期他的身份發生了變化。

那時候他還是盛空的簽約歌手,手裡拿著盛空最低階的合同,每天都想著怎麼才能有自己的金曲,怎麼才能實現理想。

跟林雨合作的時候,既欣喜若狂,又小心翼翼。

現在他不同了。

他已經簽約果果文化傳媒,現在去薛凱那裡練歌,不需要提前和林雨約,可以光明正大的去。

只要是果果文化傳媒旗下的歌手,都可以隨時練歌。

當然有時候薛凱會給一些建議,有時候他只負責看個場子,並不管歌手。

但是對於陳晨來說,能有一個這樣的位置,已經實屬不易,他不敢再奢求太多。

他帶著新歌來練習的時候,薛凱聽了一遍就笑著說道,“林雨對你真好。”

陳晨和薛凱不熟悉,也沒有刨根問底。

這首歌還需要錄製一個版本,因為在《音樂合夥人》同步直播的時候,他的新歌也要發行。

薛凱沒有指導,直接就用了他唱的第一版。

在已經熟練的情況下, 第一版往往是質量最好的。

後面反而沒有第一版的情感和爆發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