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完歌,林雨的工作就完了。

南宮楊找來法務部的同事,林雨看了眼合同,和《千與千尋》時候一樣,除了總價變成一千萬,沒有差別。

歌手分成沒有因為墨染已經發過一首歌而增多,這點林雨很滿意。

小夥子就是要這樣有覺悟。

在音樂部的作詞作曲編曲等一眾優秀音樂人的瞠目結舌的注視下,林雨離開了盛空音樂部。

直到林雨已經走進電梯很久,歐小娟才從另一部電梯裡出來,慌慌張張的走進音樂部。

“你們都在這啊,林雨來了嗎?”歐小娟上午手裡有工作,在幫一個剛剛未婚生子的藝人做公關通告,忙完就跑到音樂部來想看熱鬧。

南宮楊的視線又依依不捨的看了眼電梯的方向才收回,點點頭,“來了。”

歐小娟心裡知道,只要有賺錢的機會,林雨會來的。

“人呢?”

“走了。”

“帶著大綱回家寫了嗎?”

“沒有。”

“拒絕了?”

“不是。”

歐小娟問一句,南宮楊就答一句。

一個是一門心思的想來看熱鬧,結果沒看到人,心中充滿疑惑。

另一個是剛剛受到爆點打擊,說不出是興奮還是沮喪還是從此開始懷疑人生。

歐小娟瞪了眼南宮楊,“那林雨怎麼走了?”

也不是拒絕了,也不是回家寫了,那林雨人呢?

“他寫完了,所以走了。”南宮楊被歐小娟瞪的汗毛都立起來了,這才反應過來,眼前是不好惹的。

“寫完了?”歐小娟又看向週一凡,想得到確認。

週一凡用力點頭,“是的,寫完了,而且都已經錄完了,墨染唱的。”

週一凡又求救似的將球踢給了墨染,墨染白胖的大臉用力點頭,臉頰上白花花的肉在空中亂飛。

“我們當時都在。”

“林雨過來剛好墨染在。”

“就是坐在周哥的辦公室寫的歌。”

“寫完就讓墨染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