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拒絕就好了。

同意只有一個理由,賺錢。

婉拒的理由就太多了。

......

第二天上午。

林雨剛剛到公司,就被歐小娟叫到辦公室。

“聽說你昨天拒絕了給趙妍冰寫歌?”歐小娟平靜的問道。

林雨輕嗯一聲。

歐小娟微微一笑,“理由是,我給你安排的更多的工作,所以沒空寫歌了?”

林雨點點頭。

他當時想了很多理由,最後還是覺得拿歐小娟當擋箭牌最合適,因為這個擋箭牌夠高大,一般人是不會過來質問歐小娟的。

“理由不錯啊。”歐小娟搓了搓指甲。

“其他理由我覺得不太合適。”

“合計就拿我背鍋最合適?”

林雨想說是的,但是怕今天吃不了公司的免費午餐,選擇了沉默。

歐小娟笑著搖搖頭,“你呀,最滑頭,最聰明,但就是不把這些個腦細胞用在工作上。”

“我工作了啊,三個月寫了好幾首歌呢,而且每首都進新歌榜了。”林雨絕不允許別人說他不幹活。

歐小娟砸吧一下嘴,“有幾首你自己唱的啊。”

“都是公司的歌手,誰唱都一樣。”林雨平靜的說道。

“那能一樣嗎?”歐小娟抬高嗓門。

林雨是把錢都賺回來了,但是沒有名啊。

也就是圈子內知名度高,但是歌迷一般都只認歌手,有幾個知道這歌誰寫的啊,就算是知道,也是名字和臉對不上啊。

那不就是幕後工作者了麼。

演藝部的藝人成了幕後工作者,給別人做嫁衣。

不過這次林雨拒絕了趙妍冰,歐小娟還是很高興的,林雨終於要搞事業了。

“是不是開始準備給自己寫幾首歌了啊。”歐小娟笑著問道。

林雨想了想,“暫時還沒有。”

歐小娟的笑容僵在臉上,“給秋婉婷的歌不好寫嗎?”

“好寫啊。”林雨雲淡風輕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