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都行(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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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小娟不太相信他說的,疑問的目光看向錢宇。
“小娟姐,我們確實錄完了,您來晚了。”錢宇看到自己頂頭上司這麼震驚的表情,覺得有點好笑,但他沒有薛凱的膽子,不敢當面笑話老大。
歐小娟有點失望,可心裡卻很欣慰。
她的眼光沒錯,之前做的決定也都是對的,她越來越欣賞林雨了。這孩子以後肯定有發展。
要知道薛凱表面上瘋言瘋語的,但是對錄歌這個事要求的非常嚴格。很多一線歌手狀態不好,他都能一遍一遍的磨,根本不給對方面子。
林雨能這麼快完成歌曲錄製,只能有一個原因。
林雨真的很強。
歌曲錄製完,就要進入簽約階段。
之前簽約是林雨作為藝人的合約。
所謂的五五開,是今後所有的商業活動。
但是每首歌都需要單獨籤合約,因為一首歌發行以後的所有版權收入,包括詞曲作者,編曲,歌手都要分錢,所以還需要單獨簽訂一份合約。
歐小娟打了兩個電話。
財務部和法律部的同事很快就趕到二十樓。
“合同在這,需要說清楚的是,歌曲的八成都要貴公司所有,因為後期製作,宣傳,發行,都需要人力物力。兩成歸詞曲作者編曲和歌手。”
林雨知道行業規則。
一首歌裡,作曲的地位最高,因為歌曲的好壞,旋律很重要,然後才是詞作者,最後是編曲,編曲相當於把一個女人畫了一個更適合她的妝容,讓她更漂亮,但首先她本來就是個美人。
相比較詞曲作者和編曲,歌手的彈性就很大,一線歌手可以和公司談價格,可能分到的錢會多一些,但是新人歌手沒得分,只能分到兩成裡的0.5,其餘1.5由詞曲作者和編曲按比例分得。
即便是這樣,很多歌手依然可以靠一首紅歌,吃一輩子。
“這首歌的詞曲編曲和演唱都是你,所以除了公司抽走的八成,其餘兩成都是你的,以後跟歌曲有關的所有收益,都是這樣分配,你覺得沒問題就可以在這裡籤個字。”法律部的同事機械般的介紹著合同, 然後在該簽字的地方指了下。
林雨覺得挺合理的,以後只要不斷地創作歌曲,就可以穩定的賺錢了。
林雨簽完字,財務部和法律部的同事拿著合同走了。
“合同簽完,我們就要把你的歌推向市場了,今天13號,剛好明天發行。”歐小娟信誓旦旦。
“小娟姐,這個月都過了一半了,新歌榜不好爭了啊。”錢宇擔憂的說道。
每個月各大娛樂公司都會有歌手發新曲,在新歌榜上殺的血雨腥風。
以前盛空每個月也都能在前三爭得一席之地,現在只有公司裡一線歌手能爭一爭,其他人基本沒機會。
好不容易簽到林雨這麼優秀的人才,錢宇想捂一下,剛好下個月爭新歌榜。
歐小娟搖搖頭,“不行,現在林雨在網上還有熱度,本來短影片的熱度來的快去的也快,大家之前關注林雨是因為根本不知道他是誰,人們喜歡探索一切未知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