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

是一個包羅永珍的詞彙。

放圈子裡,我們提到資源,它所包含的意義,可謂是分外豐富,包括“乾爹”“金主”……這都是資源的一種,別想多,單純的意思。

其中。

時尚資源亦是一個明星的重要組成部分。

放前世。

甚至有著比拼各種商業時尚代言的風氣,今天我家姐姐今天成為了範XX的品牌摯友,明天他家哥哥便成為了路XX的品牌大使,殺得你來我往。

最後。

如果真要深究。

沒幾個是真正意義上的品牌代言人。

哪怕是所謂的區域代言人,都少得可憐。

而所謂的品牌摯友、大使之類的頭銜,很多時候,是不需要支付代言費的,換而言之,這種行為叫做“白嫖”。

偏偏,有著一眾明星喜歡這種白嫖的感覺。

大家你情我願,不亦樂乎。

究竟是品牌佔了便宜,還是明星佔了便宜,誰知道呢?

至於時尚雜誌,便是除了品牌代言之外,另外一種時尚資源的形式。

《ELLE》。

作為東區的時尚五大刊。

在時尚表現上,著實要比之前的《時尚風行》靠譜不少。

一張合格的攝影作品,最重要的事情,是保證人與物、景的自然和諧統一,哪像那什麼風行,盡特麼搗鼓一些譁眾取寵的玩意。

“邱老師。”

“講道理,我真心覺得,如果你不是一個導演、演員……哪怕成為一個模特,你也能混上一口飯吃。”

臨走之前。

攝影師如此感慨。

拍了這麼多明星,邱木的鏡頭表現能力,擔得上一個優秀。

簡單地講。

上鏡。

這個上鏡好比將明星與網紅放在同一個鏡頭下對比,高下立判。

“邱老師,真不留下來吃個午飯?”

“不了。”

邱木笑著擺了擺手。

“那行,一路順風。”

《ELLE》的負責人並不矯情。

當然,論禮貌、論態度……那都是給得非常到位。

他們對於邱木的重視,可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