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這十二匹戰馬,吃的就比得上尋常商隊連人帶馬的吃用。

這還是小頭。

姐妹們用的人參、鹿茸、黃精、首烏之類的補品,從鹿家商行內部拿取,大多隻要三五兩銀子,如今想要買些補充,在商鋪中一看價格,秋桐就有直接搶劫的衝動。

在運輸不便的時代,地方特產從產地到目標市場,價格差十倍都不稀奇,鹿家自己有商隊船隊,本來運輸成本就低,買起來當然不覺得如何昂貴。

可出門在外,真是什麼東西都貴,連廁布這種破玩意居然也要二十文錢一塊,牙粉和各種調料更是論銀子賣,而且單位還是半兩起售。

少爺怕自己等人累著,收了李家車隊這些人來打下手——這又是一筆開銷。

雖然出來時,帶的錢著實不少(擊殺公子糾,太后贈了三輛馬車財物),還能花用一些時日,但坐吃山空總是不好。

“可這裡我們人生地不熟,路上也沒看到多少斷手斷腳的小乞丐,我們怎麼才能找到財源呢?”金菊左右梭巡一遍,沒有發現目標,發愁道。

“金菊姐姐,小乞丐和財源有什麼關係?”藍衣女孩李禾有些懵,悄聲問道。

“關係大了——”金菊剛想說明關係,秋桐又是一眼瞪了過來,讓她硬生生把話憋了回去。

“大姐不讓我跟你說。”金菊委委屈屈的說道。

李禾不敢再問。

如今她身份有些尷尬,說是李家小姐吧,二伯李世都稱鹿梧為主上,自己大概也不是小姐身份了。

可說是鹿家的人吧,二伯也沒說讓自己去服侍那位鹿家少爺,甚至李家車隊裡還有人伺候自己,二伯也讓自己和金菊多多親近。

“以後可以告訴你,不過現在不行。”金菊安慰道。

李禾點點頭,似懂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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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鹿府的時候,鹿梧可以溜出去,她們很少能自己出去玩——丫鬟畢竟是丫鬟。

等到去了梧桐莊,五個丫頭總算脫了奴籍,擁有自由的時候,離嵩京又遠了,想去玩也不太方便。

她們在嵩京出去玩的次數,還不如跟著少爺夜裡出去殺人的次數多——什麼柺子幫、拍花門、毒手會、猛龍堂,都是大家打造刀兵鎧甲,吃用藥材的銀子來源。

雖然金骨玉髓鐵布衫更重內煉,但大家畢竟沒有少爺那種神妙修為,還是要藉助好些藥材之力。

這事情乾的多了,嵩京南郊漸漸流傳出‘夜行長刀,破門滅宗’的說法。就是因為少爺帶大家一起動手時,一向是手持長刀破門殺入,斬盡殺絕一個不留的風格。

鹿梧談不上嫉惡如仇,不過從那些突破人性下限的人那裡拿些花銷,順便為提高人類平均道德水準做些小小貢獻,他還是也樂意的。

每次動手,少則殺十餘人多則殺四五十人——主要看那些幫派據點有多少人。

而且鹿梧秋桐等人不動手則以,一動手,除了些被拐賣的孩子之外,凡是當夜在據點中的幫派眾人,都一律殺光。

大家各個身材高大,又穿著寬大黑袍,內罩半身鎧甲,就沒人想過是一幫女子在動手,所以這種生意做了快兩年,竟然都沒人發現兇手是誰,倒是白石縣的縣尉和縣令,兩年換了三個。

後來他們殺的太多,連林叔的長水營郊騎都被驚動,遊騎四出,日夜巡邏,大家收斂了些,才不再取這種財源來貼補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