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節 邀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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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PDF軟體的研發,暫時放在一邊,先完成小說尋秦記,積累原始資金。
尋秦記的字數約是160萬字,按照電腦打字的速度,每小時5000字,
至少需要三千個小時,才能完成,所以,這也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高志誠看了手腕電子錶,今天,先寫2萬字吧。
…
就在快要完成時,高志誠的BB尋呼機響了,拿起辦公桌的電話打往尋呼臺,進行查詢,是黃錦燊。
從尋呼臺獲得號碼之後,高志誠立即打過去。
如同高志誠所預估的,黃錦燊是沒有問題,趙雅之也同意了,大家一起合作,賺錢。然後,雙方簽訂一個合作協議,
協議方包括高志誠,明報週刊,還有黃錦燊。
按照協議內容:在明報週刊5月第4期,刊登趙雅之結婚物件是黃錦燊,然後,按照讀者的動向,實時公佈婚訊,並立即趁熱打鐵,舉辦婚禮,以此配合雜誌的銷量,
黃錦燊獲得的收益,從當期的明報週刊,三分之一的廣告分成,保底20萬港幣。
可以說,這是互惠互利。
…
3方秘密簽訂協議之後,高志誠就是寫稿,
其內容除了公佈趙雅之是與黃錦燊結婚,還有就是拉高黃錦燊的形象,是對感情非常忠誠,也就是說,洗掉過去糟糕的感情。
…
稿子是5000字,檢查沒有問題,高志誠發傳真給黃錦燊,雷煒坡確認,
對方2人,立即回了電話,表示十分滿意,
那麼,一條震驚港島老百姓的娛樂八卦即將新鮮出爐:趙雅之是與黃錦燊結婚。
自從5月第3期推出市場,港島老百姓都認為趙雅之結婚物件是周閏發,
認為這是板上釘釘的事情,根本不用猜!
然而,當明報週刊5月第4期的雜誌閃亮登場,在港島全面銷售,
港島老百姓一臉震驚,張口結舌,罵罵咧咧地不相信,
怎麼可能是黃錦燊?
…
同時,各大報紙星島日報,東方日報,ATV電視臺,港島商臺,紛紛跟進,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以趙雅之的姿色,地位,怎麼可能是與黃錦燊在一起!
…
見火候已夠,就順勢而為,趙雅之與黃錦燊立即拍出一張在一起的照片,並且,確定是在下一週結婚。
這一張照片是刊登在明報週刊的封面上,作為頭版頭條。
在雜誌內頁上,是具體描寫了趙雅之是什麼時候與黃錦燊在一起,
從開始的認識,到相知,相戀,再到兩人走入婚姻的殿堂,是用了3年的時間,
同時,也附上了照片,在一起的生活照片,證明2人,真的是相親相愛。
真的是為了愛情。
…
港島老百姓又震驚了,完全不相信,這原來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