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即使明報週刊,不寫出來,你與趙雅之結婚,我想你們不會隱藏一輩子吧!”

黃錦燊沉默半刻,點點頭,算是同意高志誠的說法,然後,問道:

“高先生,你剛才說,和我談生意,到底是什麼意思…?”

“是這樣的,黃先生,明報週刊下一期是鐵定公佈…,所以,我認為,你趁著這樣的熱度,不如與趙雅之舉行婚禮。”

這樣的話,我們可以合作,一起賺錢,在婚禮的現場,明報週刊成為獨家雜誌媒體,進行報道,所以,你們可以從明報週刊的銷量,至少分到3分之1的廣告分成。

另外,明報週刊可以洗一下你的身份,把你以往的感情,花蘿蔔的形象寫成對感情非常忠誠…。”

這麼一說,名和利都有,還可以洗去吃軟飯的形象…。黃錦燊十分有興趣。

“當然,你們的婚禮,要儘快舉行,最好是在本月底…。”說完之後,高志誠留下BB尋呼機的號碼。“黃先生,想好了之後,在3天內,直接聯絡我。”

然後,高志誠站起來,與對手握手,可以說,雙方的合作,充滿著期待。

不過,高志誠是這樣做的目的,一方面是可以從中獲得利益,另一方面,是沒有拍到照片和影片,證明趙雅之與黃錦燊結婚,這一切是憑藉著重生前的記憶。

結束與黃錦燊商談,高志誠就打電話給雷煒坡,就把與黃錦燊商談的過程,完完全全再複述一遍。

雷煒坡聽後,連連稱讚:“高先生,你真是有商業眼光,這樣的話,趙雅之結婚,可以寫4期啊,還能給港島的讀者,一個完整的大結局!!!”

高志誠申請的公司,由於是加急的,3工作日內就同意了。一般是需要7~10個工作日,辦公室也重新裝修一番,也完成了,

這樣的話,就可以辦公了。高志誠坐在老闆椅子,左右移動著,思考著大眾雜誌的定位,認為目前的人力肯定是不夠,不能一週出一刊,應該是半月出一刊,比較合理,

可,既然是半月刊,就意味著收入減少,公司生存下去有點難度,

那麼,就要提高銷量,就一定要做精品,這就需要在質上,內容上,下一番功夫。

高志誠用手摸著下巴:

內容嘛,如果一本雜誌,都是整篇的娛樂八卦新聞…,

可以說,這是沒有任何營養,讀者看完雜誌,就扔掉,不會再次去看,

這樣的雜誌,不是高志誠所想的,認為一本雜誌的內容,有哈哈一笑的,有感人的,有掌握生活的技巧的…等等,豐富多彩。

這樣得雜誌,才有意義,才與眾不同,才能在港島老百姓有一個好的口碑,

想到這裡,高志誠開始構思大眾雜誌的內容。

雜誌的內容是綜合得,包括:娛樂,時尚,小說,生活,美食…等等,

不過,按照目前公司的規模。只能放在娛樂,小說,文學,三個板塊比較適合。

在小說上,高志誠決定用尋秦記,在文學上,是類似於意林雜誌。

確定了大眾雜誌的內容風格之後,高志誠立即投入到工作上,

就公司成立第3天,高志誠本來是約好表叔與表嬸,前來吃飯,順便恭賀自己,公司成立…。

就不得不前往TVB,尋找娛樂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