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停車場裡,一個身高一米七左右穿著黑色OL裝帶著金絲眼鏡的黑長直英氣美人兒抱著一沓資料垂頭喪氣地走了過來。

到了近前,她警惕地看了眼刑天他們仨,“他們是你朋友?”

“算是吧。”陸離直接轉移話題,“看你這丟了錢包的樣子......又敗訴啦?”

方月白咬著下唇,半晌,不情不願點頭,“嗯......”

陸離一樂,“果然。”

沒錯,他之所以覺得這傢伙是薪水小偷,就是因為這貨身為公職律師,被指派去打官司從來沒贏過。

她以前都幹過什麼事兒?

例子那可多了去了!

比如——

方月白:你幾月幾號生日?

證人:3月16號。

方月白:哪一年?

證人:......每一年。

還有——

方月白:你說你有健忘症,意思是這個病的症狀會讓你忘記一些事情?

被告:是的。

方月白:那你能舉一些你忘記的事情的例子嗎?

被告:......法官,我能申請換個律師嗎?

還有更多——

方月白:你拍這張照片的時候在案發現場嗎?

證人:那不然是誰拍的照?

......

方月白:李醫生,你在驗屍解剖的時候,其中有多少是死人?

證人:全部,活著的會抵抗。

......

諸如此類的神操作簡直數不勝數。

可惜她是有編制的公務員,所以還能一直混到現在。

不過法院也算物盡其用,給她分配的活全都是給沒請律師的被告當辯護律師,而且全都是鐵證如山的那種案子。

結果這傢伙就創下了入職三年無一勝績的“傲人”戰績。

陸離點了根菸嘬了一口,然後勸她,“你乾脆辭職算了,我覺得你繼續當律師著實有點兒屈才。”

“我也想啊,可我們女人的壓力你們男人不懂的,我還要買房買車,還要準備彩禮,買了房子車子還要還貸......做女人好難!”

方月白嘆了口氣,嬉皮笑臉的調笑陸離,“離哥,要不你把我收啦?我也想吃一下高富帥小哥哥的軟飯嘛~

“況且咱倆剛好差三歲,俗話說的好:男大三,抱金磚嘛!你吸菸我也不介意,雖然你吸菸喝酒,但我知道你是好男人~”

陸離:“......”

怎麼特麼感覺這麼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