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個年代的民宅都很破,按照馬三寶之前所說,太原城因為李家的原因,在北隋還算好的。

最起碼沒有什麼流民。

國公爺李淵最是見不得窮人,便經常開設粥鋪,又或者捐衣贈物。

但國公府再大,也大不過窮人的嘴巴。

時間一長,也是杯水車薪,治標不治本。

李建成出錢,官府出面,將國公府附近的窮人全都遷到這邊來。

雙方也都滿意:窮人們有了新房子,國公出門也見不到窮人了。

李淵這種法子,也就是騙騙自己,對於根本問題是解決不了的。

集市附近總是有幫孩子,三五成群,算不上乞丐,但嘴饞,喜歡在附近晃悠,遇到推著重物的一哄而上。

幫著推上橋,便眼巴巴的瞅著。

給吃的就接著,不給也便拉倒。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雖然聽起來挺勵志,但早當家也意味著早些明白這個世界的殘忍。

做任何一件事之前都會考量,這件事的後果我承擔的起麼?

惹的禍,我家裡賠的起麼?

楊默有一點和李淵很像,他也看不得窮人,尤其是衣不蔽體窮人家的孩子。

但也知道,自己改變不了他們任何人的命運,只能見到了盡己所能的給點吃的。

這幾日回家前,總會買一些饅頭。

若是遇到這幫孩子,就挨個分了。

時間雖然不長,這幫孩子摸出了規律,每日傍晚就在路口蹲他。

只可惜今天楊默臨時下班,那群孩子沒見到,只見到一個跛了腳的孩子在河邊捶打衣服。

小孩叫順子,姓張,沒有大名。

伸手招呼順子過來,將懷裡的燒雞給他。

順子瞪大眼睛,滿臉不敢相信。

再三確定是給自己的,狼吞虎嚥吃了起來。

吃了一半,舔了舔手指,將剩下的一半用荷葉包好,家裡還有個瞎了眼的老孃沒吃飯呢。

楊默將懷裡另外一個燒雞拿出來,遞給他。

順子家裡的情況他自然知道,因此備了兩隻。

第二隻燒雞,他卻是不敢接了。

楊默從懷裡掏出那本《羅織經》來:“這只不白給,天黑的時候,如果我沒來找你,你就把這本書送到那邊的客棧,給一個從長安來的來大人。”

順子接過書,顛倒著看了看,三個字都不認得。

翻了翻,書頁大部分都是白紙。

“若是他問你...”

“我就說不認識,一個駝背大鬍子給了五個錢,讓送來的。”

順子很機靈。

楊默笑了笑,從懷裡掏出五個大錢放在他手裡:“嗯,就這麼說。”

順子接過大錢放好好,衝著楊默露出憨厚的笑容。

楊默伸出手來,撓了撓他發硬的頭髮:“去的時候,擦乾淨嘴,別讓人發覺你身上的燒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