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借力(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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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玄之的目光落到了最後一段文字上,在這段文字中,描述的是神力借用之法。
無論把“DEMON”翻譯為妖魔還是惡靈,都代表了他們是一種超自然的存在。在閃米特族的神話中,這些“DEMON”最喜歡的事情,就是把自己的力量借給人類。
無論是幫助人類實現願望,還是與人類完成某種交易,甚至直接被人類驅使,似乎這些“DEMON”天生的熱心腸,非常喜歡幫助人類。
但實際上,這是他們常用的一種修行方式。
人類每借用一分他們的力量,最終都是要連本帶利的換回來。若說使用的次數多了,而你無力償還,那他們就會帶走你的靈魂。
這個交易很公平,人類想要使用不屬於自己的力量,就必須要付出足夠的代價。
這種就有些類似中國北方的出馬仙,人類供奉妖仙,借用妖仙的力量,而妖仙則享用人類的祭品。
不過,相比起東方繁瑣的出馬仙,西方的這套神力借用法門非常的簡單。
想要練就出馬仙,須得世代供奉妖仙,日日奉上祭品,若是哪一日惹得妖仙不快,不僅無法借用力量,反倒有可能家宅不寧。
真正厲害的出馬仙,從來都是百年以上的家族傳承,需要透過幾代人的維繫,才能保持與妖仙的關係穩定。
但西方的“DEMON”就非常好說話了。
你用手擦一擦油燈,都能出現一個滿足你願望的魔靈;你照一面鏡子,那鏡子裡的精靈就能回答你的問題;你從海邊撿起來一個漂流瓶,那裡面的妖精都能送你一堆黃金。
總之,相比起傲嬌高冷的出馬仙,“DEMON”真正做到了急你所急,想你所想,一切以客戶為中心。
當然,出馬仙明碼標價,該要多少就要多少,盈虧你自己衡量。
但你面對著“DEMON”,那你還能剩下點啥,就看你貪不貪心了。
畢竟,在有些地方,“DEMON”也有魔鬼的含義。
吳玄之看著這最後一部分的文字,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之中。
“這種力量……”
吳玄之的腦海中隱約形成了一條線,先讓變種之腦序列的職業者修行《心魔經》,再將各個職業者根據自己的特性轉化為七十二柱魔神,而後把魔神的力量再任意的租借給普通人,如此他們就能在普通人之間大肆的收割力量,從而獲得快速提升。
而這些職業者,本質上還是【明神妖】的一部分,他們的實力越強,吳玄之這邊獲得的好處自然也就越多。
這篇羊皮捲上的內容太適合吳玄之了,簡直就像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
難不成世界上真有如此巧合之事?
如此的巧合,反倒讓吳玄之有些拿不定注意。
萬一……這是一個看起來非常肥美誘人的誘餌呢?
“或許,我應該謹慎一點……”
吳玄之的目光中倒映著這些文字,不一會兒的功夫,所有文字盡皆暗淡了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