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大開眼界(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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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劉家軍已經發展成一個十分強大的勢力,成為了地區舉舉足輕重的力量。
在山東登萊地區所在的東三府,他是當地的支柱性力量,有的劉家軍在就可以保證當地的太平和安定。
而他們在大舉南下,進入了鳳陽府以後,也都成為這一塊地方的支柱性力量,在他們擊潰了張獻忠大軍,生擒了張獻忠以後,更成為了天下聞名的強軍。
劉布他也算是見過世面的人,本身他就是頂級的富貴人家,但是他們看見高望所擺出的大場面,依然還是令人感到震驚,這些揚州的官員和鉅富們,實在是太有錢了,太富貴了。
難怪有人會說在這裡當官,就是最好的去處,在這裡就是當一個縣令,撈的錢都要比別的地方當知府還多,如果在這些地方當官,他們只有一個要求,那就是原地不動就好了,他們根本不想升遷去別的地方。
今天來這裡參加開宴的,除了當地的官員之外,就是一大批鄉紳和那群富甲天下的鹽商們。
如果說有一批人最希望揚州天下太平,保持現狀,永遠不變的,那應該不是那些平民老百姓,而是這一群當官的和鹽商們,他們才是現在揚州富貴的既得利益者。
如果提起揚州,人們第一反應和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這一批富貴之極的鹽商們。
從現代穿越來劉布,他是無法想象,一些賣鹽的,怎麼會掙了這麼多的錢呢?就相當於後世做壟斷煙酒貿易鉅商一樣或者像是賣白粉一樣賺錢。
俗話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那麼古代最賺錢的行業是什麼呢?很多認為封建統治者一直實施重農抑商政策,農業自然就是最賺錢的行業,可事實並非如此,則也不會湧現許多有名的商幫,如山西的晉商、安徽的徽商等,一個個富得放屁帶油。
可要是他們與鹽商比起來,真是小巫見大巫了,因為它是老百姓一日三餐必備物品,所以兩千多年來,歷朝歷代中央政權一直牢牢控制食鹽的買賣,成為國家財政賦稅的重要來源。
到了本朝時期,朝廷為減輕國防負擔,將鹽業經營權賣給民間鹽商。由於是壟斷經營,因此只要取得經營權,回報就會非常豐厚,是個暴利行業,很多商人爭奪進入的致富領域。
自開中法實施後,確實收到了預期效果,於是各地衛所要求實行中鹽法,既節省運費,又兼免勞民,山西商幫就是由此崛起。
不過,到了嘉靖年間後,“鹽引”卻很難賣出去了,鹽業政策由開中法逐漸轉化為折色制。
折色制,即鹽商不必再運送糧食等物資到指定的邊境地區以領鹽引,而是直接用銀子來換取鹽引。
為了解決消化積壓的舊鹽引,鹽政大臣袁世振於萬年四十四年創綱法,將商人手裡的舊引分為十綱,編成小冊。
每年發行一綱舊引,發行九綱新引,這些商人就被稱為綱商,當然,為了避免過激競爭,以及方便管理,會嚴格控制鹽商數量。每年發行新引時,都以綱冊上原有的商人與引數作為憑證,冊上沒有名字的均不能加入,如此一來,冊上有名的商人就獲得政府特許的壟斷經營權,且此特權可以世襲,他們往往藉此攫取高額利潤,折色制則促進了徽州商幫的興起。
這一時期的鹽商想要買賣食鹽,必須先向鹽運司交納鹽課,領取鹽引,之後再到指定的產鹽區向灶戶批發鹽,再運往指定的行鹽區銷售。
不過,商人也不是什麼時候都能領取鹽引的,必須憑藉引窩來證明自己有經營食鹽的特權。於是,商人為了得到引窩,又必須認窩交納鉅額費用取得官府授予的壟斷經營權。
實際上,如此一來,全國的食鹽銷售基本就掌握在少數鹽商手上。他們可以隨意壓低買價,抬高賣價,攝取鉅額暴利。
有人會問,政府不管他們這種非法行為嗎?
別天真了,政府不僅不管,除了給他們壟斷的經營權外,還給他們許多其他優惠條件:准許他們加價、加耗和借帑,鹽商想不暴利都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這種可獲得高額利潤的壟斷經營權,官府不是白給鹽商的,主要還是增加稅收,因此鹽商的負擔也不輕。
鹽商申請鹽引,呈報名冊,要經過鹽運司的收支、廣盈、架閣、承發四房的審批,共要經過五、六個程式,還要拜訪經、庫、知、巡四級官員,其命運掌握在這些官員手裡。然後再透過分司、場員、壩員、監掣、批驗、子鹽各部門的審查後,食鹽才可銷售。
經過每一個衙門、科室,都要交費。明目繁多的稅費多如牛毛,各種審批手續繁瑣曲折。”可見,鹽政衙門內部機構不僅重疊,官員還往往要咬一口。
劉布他們已進入了麗春院的大廳就有上百名舞女在大廳中,進行了盛大的歌舞表演,上百名都是出色之際的美女,在這裡表演大型的歌舞,給劉布他們一種大開眼界的感覺。
歌舞之後就是他們分賓主坐下,高旺他是東道主,又是揚州知府的身份,所以他居之不疑地坐上主席之位。